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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多问需于民

东湖评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多问需于民
2024年06月17日 11:40 荆楚网

  鸡鸣犬吠,袅袅炊烟,是很多人心中的农村图景。最近,有记者走访发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以来,我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不断补齐,农民生活环境普遍大幅度改善。但也应看到,某些农村地区“村中不闻鸡鸣,池塘不见鸭鹅”,有的地方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出现偏差走样,以致有村民感慨:听不见鸡叫,还是农村吗?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并非要搞得一粪不落地,一毛不见。沿袭千年生产生活方式的农村,鸡鸣早已成为一种乡愁寄托与文化承载,诸如闻鸡起舞、牝鸡司晨等成语,沉淀着浓厚的文化底蕴,以及凝萃传统生产生活的气息,有着农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图景。如果和鸡鸭鹅过不去,这不仅破坏了农村生态平衡,也割裂了农民与土地的情感纽带,这样的“整治”,无异于对农村本质的背离。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目的,是为了建设美丽乡村,那它应该是什么样?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早就给我们打了样——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这幅“井然有序、良田沃壤、鸡鸣犬吠”的景象,虽是诗人的浪漫想象,但也是许多人心目中的农村图景,不妨把它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参考标准”。

  既有标准,应努力向之靠拢,农民是乡村的主人,乡村振兴是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这是颠扑不破的硬道理。20多年前,浙江很多农村的景象是“走过一村又一村,村村都是垃圾村”。彼时,浙江启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从整治垃圾、污水、厕所开始,到农房改造、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拓展,一项项措施下,万千乡村完成了美丽蝶变。总结浙江“千万工程”的经验,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久久为功等是关键词。比如,温州市洞头区东岙村修复沙滩,从小渔村摇身变为“网红村”,让碧海蓝天也成为了金山银山。因此,工作中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尊重乡村发展的内在规律。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农民最迫切的现实需要入手,把“政府想做的”和“农民想做的”结合起来,以人为本的初心,把改善村容村貌与发展生产、富裕农民结合起来,实现美景与“钱景”双赢。此外,还需要强化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管护责任体系,从而有效约束基层干部“想当然”的权力,绘就乡村振兴的秀美画卷。

  能跳舞的小广场、配有路灯的硬化道路、不再露天的厕所……承载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是新时代乡村治理取得成果成效的最好体现。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做法,非但没有提升农民的生活品质,反而增加了他们的负担,甚至可能滋生微腐败。有的干部热衷于搞表面文章,只做一些短期内看得见成果的项目,而不是花时间去培育发展能给群众带来长远收益的产业;有的干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选择性地忽略漠视当地实际和百姓需求,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解决,而是避重就轻,只想吃“好吃的肉”,而不愿啃“难啃的硬骨头”;还有的干部缺乏经验,不懂得如何因地制宜建设乡村,往往是照搬套用、盲目蛮干,致使攀比之风盛行。不仅劳民伤财,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政治生态,也会让浮夸、作假的社会风气盛行,致使基层政府公信力下降,还可能导致地方错失高质量发展的良机。

  “不闻鸡鸣”并非契合农村生产生活、群众意愿所盼,但毕竟好环境谁都爱,如何做到和美乡村与鸡犬相闻融合,还须党群干群一条心,劲往一处使,容得下一声鸡鸣,做到“以人为本”,既要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把农民满意作为衡量标准,又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生产生活习惯,尽量“少折腾”“不闹腾”。而在方法上,适度允许农村保留传统种养结合的微循环生活方式,引导村民圈养,开辟专属小菜园,既能让村庄干净整洁,还能保留以往生活习惯,又能留住乡愁乡愿元素。只有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从群众生活生产场景出发,精准施策,将那些与村民生活习惯严重背离、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优化调整,真正深入人心、落地落细,利用农村独特传统风俗和人文风情,把鸡犬相闻融入到乡村文旅之中,将美景化为“钱景”,共同维护好农村绿色生态、宜居宜业良好环境。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安进秋

  责编:杨虹磊

  【责任编辑: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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