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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网事】网络法治的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法治网事】网络法治的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2024年06月28日 17:52 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支振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图书馆馆长

  法治的逻辑基础在规律,法治的力量根基在人民。

  近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中国网络法治三十年》报告,全景式回顾我国网络法治建设三十年的发展历程、理念原则、经验启示和实践成效。自1994年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三十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网络法治乘信息时代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之势,积网络空间规范化、制度化、清朗化之力,走出了一条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中国特色依法治网之路,为全球互联网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网络空间是人类创造的全新空间。网络空间虽然是虚拟的,但却是人类可以在其中进行有意义地交流、交往、交易的生活空间,可以说,网络空间是人类共同的活动空间。因此,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5G、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不断与实体经济融合、与生活场景融合,短视频个性化推荐、智能人脸识别、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应用、新行业、新业态不断涌现,互联网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让亿万中国人民能够在网络上冲浪,获取信息、发表言论、拓展事业、发展人生,是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网络立法体系的重要目标。以《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为主体的重要立法构建起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全链条保护的基础框架;1994年发布实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2000年制定的《电信条例》、2016年修订《无线电管理条例》等立法细化了对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保障;以《个人信息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英雄烈士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为代表的专项立法织起了全方位保护公民人格权、财产权和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的制度之网。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依法治网,就是坚持发展和安全同步推进,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推动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成为发展的最大增量。网络法治的根本功能是促进而不是束缚中国数字技术、产业和互联网事业的创新发展。中国既坚持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等立法筑牢国家网络安全防线、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又通过制定《民法典》《电子商务法》《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等,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更好实现对数字经济的保障和促进。

  同时,推动网络法治落地实施也是重要一环。以捍卫网络空间公平正义为目标,运用网络信息技术赋能传统司法,创新网络司法规则,革新网络司法模式,相继设立杭州、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大力推进数字检察工作,中国在智慧司法和运用互联网推进司法公开上成就斐然。国家网信办先后开展“清朗”“净网”“护苗”等系列专项行动40余项,清理违法违规信息200多亿条,围绕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持续发力。工信部持续开展APP治理,截至今年6月已通报39批侵害用户权益的APP。版权部门坚持常态化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整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依法制止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网络法治已成为新质生产力和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三十年来,中国出台网络领域立法150余部,在全球激烈竞争中,既保障了拥有10.92亿网民的世界第一互联网人口大国的网络安全,也有力支撑了作为互联网应用领先国家和规模超50万亿元的数字经济第二大国的高质量发展,形成了实现网络领域良法善治的中国方案。

  今年是网络强国战略目标提出10周年,科学把握互联网发展规律,以法治保障网民合法权益、营造优良市场环境、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我们就能不断夯实网络强国根基,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让互联网更好地造福国家和人民,为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提供更加强大的数字引擎。(支振锋)

[ 责编:刘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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