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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宛言:以破与立的变革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

【地评线】宛言:以破与立的变革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
2024年07月15日 14:59 安徽新闻网

  改革是一个破与立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不得法则事倍功半甚至产生负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的每一项改革举措都体现了“破立结合”的改革辩证法。立新发展理念,破“唯GDP论”;立清风正气,破“四风”积弊和腐败顽疾;立明规矩,破潜规则;立公平正义,破特权思想;立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破“好人主义”;立新型政商关系,破官商勾结利益输送……这些改革举措都鲜明地体现了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的科学导向。

  今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这一次,面对中国式现代化重任,各种风险挑战、困难问题比以往更加严峻复杂。只有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卡点堵点、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社会公平正义的焦点热点,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突出矛盾问题去谋划、去思考,才能破得准、立得稳。这一次,人们期盼改革的呼声更高,愿望更强烈。只有破因循守旧的思维定式,立愈进愈难、愈进愈险而又不进则退、非进不可的坚定决心,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闯关夺隘、纵深推进,才能让每个人在改革中收获生活的美好,收获前进的力量。

  改革从来不易。既要勇于“破”,更要善于“立”。在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改革进程中,无论是政治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军事体制改革,还是经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教育评价改革、生态治理改革等,都蕴含着破的定力、破的魄力、破的功夫,也展现着立的目标、立的能力、立的要求。从破市场壁垒、地方保护之弊,立全国统一大市场之制,到破城乡二元结构之弊,立城乡融合发展之制,再到破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之弊,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之制,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事业一路披荆斩棘,势不可挡地奔向既定目标,既有“破”的魄力,更有“立”的担当。每一次“破”,又为新的“立”创造空间;每一次“立”,都是对前一次“破”的提升。这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考量。

  在“破”与“立”中整体推进改革发展,必定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抓手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驱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从医疗资源下沉到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从养老体系完善到生育政策优化,从“一颗印章管审批”到“最多跑一次”,改革大潮,浩浩荡荡。正因为牢牢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把握关键环节,实现重点突破,才能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了强劲动力、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而今迈步从头越。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以破与立的变革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必将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又一座标注时代的里程碑,创造令世人刮目相看的新奇迹。(作者 宛言)

  执笔:尹贵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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