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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优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

两部门优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
2024年07月28日 04:00 光明网-《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北京7月27日电(记者温源)为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26日联合发布公告,修订《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进一步优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跨境资金管理。规定自2024年8月26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进一步简化业务登记手续。明确QFII/RQFII业务登记通过主报告人(托管人)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办理,同时明确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事宜。二是进一步优化账户管理。合并用于证券交易或衍生品交易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减少经营主体开展不同类型投资所需开立账户数量,降低其成本负担。三是进一步完善汇兑管理。优化QFII/RQFII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改进汇出入币种管理原则,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配置境内证券资产。四是统一QFII/RQFII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入市(CIBM)的外汇风险管理模式。在遵循实需交易和套期保值原则的前提下,明确QFII/RQFII可通过托管人以外其他具有结售汇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银行间外汇市场等更多途径办理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品交易。

  《光明日报》(2024年07月28日 02版)

  [ 责编:董大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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