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题坚实保障。迈步新征程,各地要继续完善社会保险法,稳步扩大社保覆盖范围,提升企业、职工的的法律意识、持续优化社保经办服务,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制度完善中保障民生福祉。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我国建立和实施社会保障制度,不断稳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注入了持续动力。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71亿人、2.43亿人、2.99亿人,同比分别增加1423万人、388万人、478万人。1-6月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4.1万亿元、总支出3.6万亿元,6月底累计结余8.8万亿元。数据的背后,离不开不断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支撑。迈步新征程,各地要继续完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建设,用法治力量推动加强社会保险工作,落实代缴保费、助保贷款、“补助+代缴”双线保障等举措,解决城乡脱贫户和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员等参保缴费难题。各地要提高统筹层次,逐步缩小城乡、地区、群体之间待遇差异,发展多层次多支柱保险体系,切实保障民生福祉。
在权益维护中提升幸福成色。维护好职工的权益对于社会稳定,促进企业持续发展,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构建和谐劳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面对各种侵害职工权益的事件,各地探索创新,充分运用“联访+联调+联办”工作协调制度,选派司法骨干、金牌人民调解员等组成调解专班,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发布预警信息,采取说服引导、分流转办、跟踪督导处置工作机制。面对社保案件,各地着力寻求矛盾纠纷化解的最优方案,实质性解决群众诉求,努力服务保障社保事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永远在路上。各地要引导企业职工提升法律意识,不断开展各项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常态化开展社保政策解读,提升社会保险法的普及度和认知度,促进劳动者依法维权。各地要持续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动社保基金监管不断向法治化、精细化发展,提升监管智能化。各地要引导企业遵纪守法,依法依规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保,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成色。
在技术赋能中优化为民服务。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关乎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社系统以务实创新举措推动社保经办服务优化升级,持续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提升为民服务的品质。从医疗保险省内就医直接结算基本实现,到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全面铺开,从全国范围内社保费跨部门业务交互及主体征缴流程基本统一,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一一实现等,这些都是优化服务的结果。面向未来,各地要继续致力于把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质效作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要加快数字技术的运用,健全全国统一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更多关联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提供一窗式服务,避免群众多跑腿。要持续推出更多数字化应用场景,加强社保卡在政务服务、就医购药、交通出行等领域应用。(张若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