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商务部等24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统筹现有资源支持建设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畅通区域内养老服务供需渠道,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消费圈。
“一个社会幸福不幸福,很重要的是看老年人幸福不幸福”。当前,人口老龄化是全球性的发展趋势,也是我国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2023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97亿,占总人口比重达到21.1%。让老年人安享晚年幸福生活,守护美好夕阳,是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共同的责任。
加快补齐养老服务短板,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以老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智慧技术为支撑。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利用社区公共服务资源,积极探索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开展老年认知障碍社区照护服务,设立社区老年用品、康复辅助器具展示和配置服务(租赁)站点。畅通区域内养老服务供需对接渠道,推广“养老顾问”模式,形成养老、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日常生活为一体的多元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情境,让老年人就近就便享受优惠优质的社区养老服务。
构建多元养老服务体系,激发养老服务消费活力。养老是重要的民生福祉,也是刚性需求之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提出明确要求。《若干措施》聚焦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出支持养老服务与物业、家政、医疗、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行业融合发展,拓展形成多业态多形式的新型消费领域。要围绕培育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新业态,创新“智慧+”养老新场景,运用智能技术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促进养老服务与相关服务业的融合发展,促进养老企业的连锁化、集团化发展,撬动“银发经济”释放活力。拓宽“平台+”养老新渠道,借力平台经济优势,更好为老年群体提供便捷化、个性化养老服务。
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测,打造安心放心消费环境。家家有老人,人人会变老,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扩大内需、培育新增长点等具有积极促进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测,推进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优化标准供给,健全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聚焦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老年服务重点领域,加强涉老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扎实开展老年人相关特殊食品监管,加快推动相关特殊食品审评审批,促进更适合老年人消化吸收的产品加快上市,满足特殊人群营养健康需求,保障罕见病类别特医食品安全和供应,维护特殊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养老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福祉,承载着无数家庭的期盼,各级各部门要将养老服务消费工作纳入重要民生工程强力推进、抓实抓细,着力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消费圈,稳稳托起老年人生活幸福“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