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构建城乡融合发展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是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同时也是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根本政治保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城乡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探索构建城乡融合发展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的有效途径,为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牢固树立构建城乡融合发展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的理念。构建城乡融合发展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首先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创新党建工作理念。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在“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下功夫,坚决打破城乡分割、自成一体的思维定式和工作模式,自觉围绕城乡融合发展的需要,把构建城乡融合发展党建作为一个整体来思考和谋划,在构建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良性互动机制上下功夫。要增强构建城乡融合发展党建资源意识,从领导体制、组织设置、干部配备、活动方式、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党建工作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注意发挥农村党组织的优势,逐步形成城乡融合发展党建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双向受益、共同提高的工作局面。
建立健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基层党建工作改革落实保障机制。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进一步加大基层党建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党费留存补助为辅、社会筹集经费为补充的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办事的资金问题。要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全面振兴投入机制。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健全完善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完善强农惠农支持力度,要围绕城乡融合发展需要,健全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城市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党员共学、支部共建、帮民致富”“一挂双包、一体联动”“三结对”等挂包帮扶活动,探索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基层党组织与公安户籍窗口联系制度,建立流动党员信息互动平台,及时掌握流动党员的实际困难和创业需要以及产业发展需要,认真做好户口转移党员和返乡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深入开展“农村经验进城区、城区经验进乡村”和以“提供一条致富信息、解决一笔启动资金、教会一门实用技术、联系一个就业岗位、落实一个增收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帮扶活动,充分发挥城市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人才、资金、信息、项目、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帮助农村基层党组织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优化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结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驻村队员选派,选派机关干部驻村定点继续挂包帮扶。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党员动态管理机制。随着城乡融合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民群众包括党员在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互动等方面将日益频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成为新时代新形势下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以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系统观念、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把精准有效、关爱服务体现到流动党员管理全过程各方面。要及时将流动党员纳入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落实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抓实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流动党员责任要求。同时要注重建立健全和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党员服务中心(站、点)等工作平台建设,形成城乡互通、双向流动、全国联网的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全面覆盖、协同配合、运转有序的管理体制机制。要在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农民群众外出落户、务工地点相对固定、条件具备的地方建立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工作,让流动党员亮身份、起作用、树形象、作表率。要引导城乡基层党组织共同做好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和进城农民群众的技能培训、就业推荐、维权保障等工作,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帮助进城农民群众解决看病难、住房难、子女上学难等实际问题,增强党组织对农业转移人口和进城农民群众的凝聚力。要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城乡基层党组织要注意研究解决城乡融合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注重发挥乡村发展产业党员、创业党员、务工党员和返乡农民工党员的作用。要鼓励和扶持乡村发展产业党员、创业党员、务工党员和返乡进城农民党员在本乡本土发展产业、带头创业和诚实务工,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多作贡献。(作者:孙学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