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23日在湖北武汉召开。开幕式上,由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青海11省份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起,与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加强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倡议书》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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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在维系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倡议书提出,齐心筑牢司法长城,协力护佑万物生灵,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是长江流域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而紧迫的任务。要秉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绿色发展理念;践行最严法治,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构建环境治理新格局,把握长江流域山水相连和生态系统一体化特征,加强流域法院之间的司法协作;共建共享司法保护基地,深化环境司法研究,开展环境法治宣传,为保护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图为第三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现场。(陈周璇 摄)](http://k.sinaimg.cn/n/spider20241124/107/w1024h683/20241124/266c-a9dc3bcee3d2d33933759b36547c338a.png/w700d1q75cms.jpg?by=cms_fixed_width)
本届论坛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主办,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术指导。论坛开幕式上,上述11省份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共同点亮了象征长江大保护的法治星火,展现了凝聚长江司法保护共同体合力、推动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行稳致远的坚定信念和决心。(记者闫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