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在第11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全社会再次将目光聚焦于宪法这一国家根本大法之上。宪法精神,犹如明亮的灯塔,不仅照亮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前行道路,更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与强劲的动力。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原则、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核心内容。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宪法处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一切法律、法规的立法依据和基础。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就是要维护宪法权威,确保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全面贯彻实施。这要求全体公民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
全面深化改革是当代中国发展的关键抉择,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在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的当下,面临着诸多复杂的利益调整和制度创新。而宪法精神所蕴含的法治原则、民主原则、平等原则等,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
改革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以保障改革的合法性、公正性与有序性。例如,在行政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的转变、简政放权等举措,都要依据宪法所确立的法治政府原则,确保行政权力的行使有法可依、依法进行,防止权力的滥用和无序扩张。
弘扬宪法精神与全面深化改革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一方面,宪法精神为改革提供了稳定的制度环境和价值导向。宪法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如财产权、言论自由、平等权等,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得到充分尊重和维护。这使得改革能够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与参与,形成强大的改革合力。
另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也为宪法的发展与完善提供了契机。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一些新的社会关系和问题不断涌现。这促使我们通过法定程序对宪法进行适时修改和完善,使宪法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保持宪法的生命力与权威性。
在经济领域,宪法所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经济改革提供了制度基石。
弘扬宪法精神,要求我们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打破各种行政垄断和市场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在社会民生领域,宪法关于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规定,引导着改革朝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方向迈进。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与保障,努力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目标。
学法守法,心有敬畏,捍卫宪法精神,在现实生活中,仍存在一些违反宪法精神的现象。个别地方政府在制定政策或执行行政行为时,忽视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程序要求;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惜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这些都凸显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监督的紧迫性与重要性。
宪法精神领航,全面深化改革破浪。在国家宪法日,我们应深刻认识到宪法精神对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通过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准则。
同时,要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建设,确保宪法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核心引领作用。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宪法精神的指引下,成功驾驭改革发展的航船,穿越重重风浪,驶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彼岸。让我们以宪法为纲,以改革为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书写法治与发展的壮丽篇章。(宁夏新闻网特约网评员 李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