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中国申报的“春节——中国人庆祝传统新年的社会实践”在巴拉圭亚松森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19届常会上通过评审,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至此,中国共有44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总数居世界第一。非遗是民族智慧与精神的瑰宝,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发源于遥远的“过去”,并在当下活态“在场”的传统文化精髓。保护非遗,就是保护文化根基和历史文脉,最终为我国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文化强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引领非遗产业数字化转型,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下去、深扎根、结硕果。非遗数字化是让非遗“活”起来和“火”起来的重要途径。数字化转型的目标在于对非遗的保护、传承、发展,通过“非遗+数字”的有效融合,实现非遗的高水平保护、高效能传承、高质量发展。随着我国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催生了非遗的文旅融合新业态、电商融合新载体、赛事融合新项目,结合大数据精准对接消费者的喜好,各地相继推出非遗旅游产品、举办非遗购物节、组织非遗技能大赛,使其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新时代新征程,要加快构建非遗与数字融合的新格局,让非遗与时代同频共振,持续将非遗“厚家底”转化为发展“新引擎”,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丰富的潜在要素支撑。
健全非遗人才培养机制,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性”传承。干事创业,人才是第一要素,非遗人才培养始终是非遗保护传承的关键所在。非遗项目以人为传承载体,没有足够数量和高水平的传承者,其赓续发展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要深入乡镇挖掘,让非遗人才“破土而出”;出台相关制度,让非遗人才“大有可为”;探索培养模式,让非遗人才“代代相传”;组织展示展演,让非遗人才“绽放光芒”,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培养一批有情怀、有匠心、会创新的高素质非遗传承人。要依靠传承人的主动传承、推广传播,真正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传承,推动非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文化强国的建设。
完善非遗法治保障体系,撑起系统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四梁八柱”。一部良法,推动一项事业行稳致远,保护传承非遗需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施行,为我国非遗事业的蓬勃发展保驾护航。非遗的大发展大繁荣呼唤更高质量的文化法治发展,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非遗保护传承的使命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作用更加巨大。完善非遗法治保障体系是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传播力、影响力的强力保障,必须增强问题意识,聚焦解决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不改变现行非遗领域法律格局的前提下,通过制定新法律法规,使其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填补非遗保护传承法律法规的空白领域,让非遗在制度性的支持和保护下更加繁荣。(作者:孙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