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16日消息(记者王迟)民营经济是激发创新活力、扩大社会就业及驱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受访专家认为,会议上的一系列部署,彰显了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将全方位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蓬勃发展。
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 增强企业家信心
会议提出,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民营经济在经济格局中地位关键,吸纳就业与创新驱动作用显著。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彰显国家对其高度重视,旨在从法律层面稳固其地位、保障权益,消除不公平待遇与侵权风险,增强企业家信心。”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表示。
10月10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刘春生分析道,从目前的草案征求意见稿来看,民营经济促进法在权益保障方面有诸多创新,如明晰侵权责任认定与纠纷解决机制。其将有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创新与规范融资服务。
知名经济学家、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将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加明确和具体的法律支持,优化其发展环境,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其科技创新,引导其高质量发展,并增强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将共同推动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标志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民营经济的地位,强调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明确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各类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给民营企业主吃下一颗财产安全的‘定心丸’,打下一针敢于投资的‘强心剂’。”宋向清说。
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 让企业更专注于自身发展
“良好的监管环境有助于企业在法律框架内更好地运作,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和监管行为,将让企业更专注于自身的发展。”刘春生强调。
他分析道,当前涉企执法、监管现状存在一些问题,譬如部分涉企行政执法部门存在执法方式单一,以现场检查为主,缺乏创新,不能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的问题;执法行为不规范,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部门之间联系不够紧密,信息不够同步,缺乏专门工作人员进行统计的问题等。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减少企业负担,提升执法透明度与公正性,刘春生建议,要制定涉企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动执法监管,严格控制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频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杜绝重复检查、频繁检查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干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于违反规定,随意检查和处罚企业,破坏营商发展环境的行为,将会同区纪委派驻纪检组依纪依规处理。
强化政策扶持 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
对于未来民营经济的发展,宋向清建议首重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国企分类改革,构建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共同发展的微观基础,垄断行业的竞争性环节向民营资本公平开放,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垄断性国有企业的股份所有制改革。”他说。
其次,他建议强化政策扶持,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譬如,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和培育创新人才,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降低民营企业维权成本。再者,建议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提升国际竞争力,更有效地利用全球资源,拓宽市场渠道。同时,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完善市场采购制度,优化民营资本进入新业态、新领域的市场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共享发展。
刘春生表示,未来期望细化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细则保障落地,加强法律培训提升企业家维权能力,构建全国性服务平台整合资源,全方位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