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再进一步!”日前,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相关立法进程备受社会关注。
立良法、促善治、谋发展。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明确的、一贯的,且不断深化。此番提请审议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正是对此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等重要会议要求的具体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多项内容,传递出“既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又注重加强规范引导”的鲜明信号。
法律意味着刚性约束,将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填补了我国民营经济领域专门立法的空白,同时对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振发展信心,具有重大深远意义。诚如专家所言,“法治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最有效的‘定心丸’”。
“它们无需撒种、施肥和浇灌,遇到春风,就会漫山遍野,蓬勃发展起来。”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民营经济飞速成长。如今,随着中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民营经济也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大展拳脚。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4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和相关调研分析报告显示,民企500强入围门槛达到263.13亿元,研发投入不断加码。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也显示,民营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员、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9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发展未来产业的生力军。
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再到百花齐放、大树参天,民营经济一路拔节壮大的同时,也不可避免面临着一系列“成长的烦恼”,相关部门始终在尽己所能地为其排忧解难。比如,对于民营企业不时因造谣中伤处于舆论“下风口”的现象,“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正在开展。比如,对于小微企业由于缺乏抵押品、信用等级低而遭遇的融资难、融资贵等困境,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从供需两端精准搭桥,提供融资便利。再如,对于重复检查可能干扰企业的弊端,多地主动改革,构建“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营商环境。
“最可靠的、最根本的保障,就是法治的保障。”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为顶层设计探索具体的落地方案,以“用户思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法治力量稳定企业发展预期,民营企业就会拥有更多安全感、获得感,激发出更强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关键期,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但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公平对待民营企业,一定能让全社会创新创造创业的活力竞相迸发,于变局中赢得发展主动。民营企业嗅觉灵敏,身段灵活,依托于分散化、多元化决策,往往能够创造出契合时代发展与民众需求的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给中国经济不断注入新的活水。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苦练内功、乘势而上,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企业家”一词源于法文,有冒险家之意,一批批优秀的企业家,无不是敢闯敢拼、攻坚克难的弄潮儿。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到实处,让创新实干的企业家精神在时代大潮中闪光,中国经济航船一定能劈波斩浪、稳稳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