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和个人提供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布的科普信息应当具有合法性、科学性,不得有虚假错误的内容。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传播虚假错误信息的,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12月25日,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科学技术普及法自2002年公布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此次修订一大亮点就是对伪科普重拳出击,并明确了网络平台科普信息监管责任。
互联网使得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大大加快,方便了科学知识的普及。但也必须看到,很多伪科普在网上大行其道,甚至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有的伪科普短视频标题一个比一个离谱,一个个“专家”说的话极尽夸张;有的伪科普文章像苍蝇一样死盯着医疗领域,似乎网上遍地是医生,隔空就能给人看病;有的伪科普账号甚至利用知名公众人物的头像和声音,剪辑编造各种内容……这些貌似专业的伪科普,打着科学旗号、借助网络便利,煽动性强、迷惑性大、传播面广,既误导公众认知、玷污科学精神,更可能让网民上当受骗,白白损失金钱。
近年来,针对伪科普的肆虐,监管部门一直在加强治理,出台了不少文件,中国科协也在联合各机构,采取多种手段让真科普发出更大声量。但令人遗憾的是,种种措施下,蝗虫一样的伪科普仍屡禁不绝。究其原因,一是部分机构和个人把制作发布伪科普,当作赚钱工具,以科普做外衣,蹭流量、带货骗钱牟利;平台为了流量,对很多一眼假的伪科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进行有效的处理。更核心的是,对伪科普的管理手段不够狠,板子打得不够重,封号、禁言等手段难以震慑胆大妄为的伪科普发布者,网络平台自罚三杯也根本无济于事。
此次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就是要用法律碾碎伪科普的滋生土壤。相关法条强调了科普信息发布者对信息合法性与科学性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源头上保证科普信息的可靠性;同时,明确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关键环节,有义务对发布的科普内容进行审核和监管,将促使平台完善审核流程和标准,提高对科普内容的审核能力。修订后的科学技术普及法释放明确信号:伪科普这事有人会管,有法能管。谁要再敢做伪科普,平台再敢给伪科普流量,就是违法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惩罚!
用法律武器打击伪科普必不可少,但光让伪科普闭嘴还不够。要让真科普的声音更洪亮有力,才能让伪科普彻底销声匿迹。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首次设立全国科普月,健全科普人员评价、激励机制,鼓励相关单位建立符合科普特点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评价制度,为科普人员提供有效激励。以法律形式推动完善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对科普人员的权益与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把这些内容认真落实到位,必将吸引更多科技人才投身科普事业,让科普更专业化,更规范化,让真正的科学技术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
科普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依法律惩治伪科普,让真科普造福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