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打通交通运输堵点难点提出多项举措。
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是有效衔接供需、促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的重要基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此次发布《意见》,旨在通过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更好促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改革上下功夫。近年来,我国持续完善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快递等基础设施网络,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综合立体交通网功能日益完善,综合运输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但也要看到,我国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发展、管理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难点堵点;交通运输绿色智慧转型升级、安全与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也存在着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意见》深化了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行业体制机制改革,从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机制等8个方面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改革,这将推动我国交通运输跨区域统筹布局、跨方式一体衔接、跨领域协同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
在破除市场壁垒上下功夫。当前交通运输市场存在的主要市场壁垒,包括地方保护主义、行政垄断、信息共享不足等问题。比如,一些地方法规规章中仍然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有当地户口,要求外地网约车平台公司必须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等等。这些地方规定不符合党中央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清理涉企法规政策的要求和精神,也不符合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上位法”有关规定。此次《意见》提出完善交通运输市场制度,通过清理和废除妨碍交通运输统一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和做法,将有助于进一步破除交通运输区域壁垒和市场分割的难题。《意见》并提出完善各种运输方式数据采集、交换、加工、共享等标准规范,推进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编制行业重要数据目录,这些举措将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资源配置,推进智能交通发展。
在完善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机制上下功夫。交通运输行业长途和中长途运输较多,具有跨区域的特征。以货运为例,不同省份对于货车通行区域、线路、时段的要求不尽相同,执法水平也不尽相同,量罚尺度不一。对于多数时间处于跨区域运输的货运市场经营主体来说,这是一道亟须解决的难题。解决不同区域间存在的规则差异,需要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领域市场监管程序、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相对统一的执法流程和标准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从而推动市场监管更加公平公正。《意见》提出完善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机制,有助于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强化协同,充分发挥主动性、能动性,不折不扣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为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效率、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保障。(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