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1月9日消息(记者 王康景 王子遥)为加强海南省商场超市消费领域个人信息保护,有效提升经营者合规水平,由海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商务厅共同制定的《海南省商场超市消费领域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指引》(下称“《指引》”)日前印发。
按照《指引》, 商场超市经营者通过APP或小程序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时,应当在APP或小程序首次运行时以弹窗或其他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提示阅读隐私政策,并征得消费者明确同意,不得默认勾选同意隐私政策或是仅提供同意选项,不得在消费者同意隐私政策前申请精准位置信息、存储等权限。在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商场超市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其明示的规则进行,收集权限不得超出消费者授权范围。同时,商场超市经营者通过APP或小程序收集、处理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或向第三方提供其处理的个人信息,应当同步告知消费者收集的目的和必要性,并取得消费者单独同意。
《指引》明确,未经消费者同意、请求,或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商场超市经营者不得将消费者个人信息共享至第三方使用或推送个性化商业营销信息。推送商业营销信息应当提供退订或拒绝选项,个性化推荐服务应当提供简易的关闭操作流程。
《指引》要求,商场超市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合理确定个人信息处理的操作权限,提升个人信息管理规范性和安全性。在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同时,也应承担个人信息保护主体责任,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日常管理中,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并组织实施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024年,海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商务厅,以省内旺佳旺超市、旺豪超市、友谊阳光城、友谊南海城、东方广场、华彩海口湾广场、望海国际、日月广场、百方购物中心等9家企业为重点范围,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商场超市消费领域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根据执法情况通报,部分省内商场超市经营企业存在合规意识和能力薄弱、应用程序隐私政策制定不规范、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存在漏洞等问题。
随着《指引》的印发,下一步海南省网信办将持续联合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问题突出的其他领域继续深入开展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不断提升相关企业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提高个人信息采集合规性和网络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个人信息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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