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近日,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明确了今年“三农”工作的方向,细化相关任务安排,其中就“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作出多项具体部署。
品质决定价值与高度。实现乡村振兴,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既是重要内容,也是重要基础和保障。而做好乡村基层治理工作就是要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不断探索创新基层治理新方式新路径,把群众发动起来、组织起来,引导好、鼓舞好,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这不仅需要因地制宜、因地施策,更应“软硬”结合、内外兼修,以高质量治理创新满足美好生活新需要,着力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绘就美丽乡村基底,实现外在美与内涵美的统一。
“善治”先行,激发乡村治理活力。乡村振兴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创新基层治理是一篇大文章,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从实际出发,久久为功。这就需要不断加强乡村党员干部思想建设,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激发责任心。通过发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作用,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走深走实,以自治激活内生动能、以法治规范权力运行、以德治凝聚发展共识,延伸为群众服务工作触角,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智治”为基,筑牢乡村治理屏障。问题是时代的声音,解决问题是党员干部的责任。这就务必要尊重各地的客观情况,尊重各地的村民群众意愿,以自上而下制度建构的法治为保障,探索以德治为引领、以自治为核心的差异化治理,乡村发展才能具有自主性,广大村民群众才能成为乡村振兴的真正主体。遵循差异化、多元化的社会现实,改变单一的治理手段,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解锁乡村治理密码,更好的实现乡村治理有效,助力乡村振兴。
“德治”淳风,深化乡村治理内涵。风俗者,天下之大事,求治之道,莫先于正风俗。伦理道德是引导社会风气和凝聚社会人心的不可替代力量,是乡村治理的灵魂。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推动移风易俗,发挥法律法规的治理效能必不可少。要通过各种渠道,深入发掘优秀传统文化基因,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继承和弘扬优秀的乡土文化。从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方面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不断提升村民的精神面貌和乡村的文明程度。
有多姿多彩的美丽乡村,才有气象万千的美丽中国。农民既是乡村治理的主要参与者,也是乡村治理成效的受益者和评判者。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安定和谐的社会政治环境。只要不断完善多元化农村矛盾调处化解机制,注重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依托地方文化和民俗,因地制宜地探索适合自身的乡村治理模式,定能不断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作者:鱼予 王李佳
(编辑:田莉 责编:崔凤娇 校对:文骥 审核:周牧)
(来源:四川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