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人民网消息,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公安局本着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原则,日前出台“强制”休假制度,未按要求完成休假“任务”的民警不得被评为优秀民警和先进个人,未按要求完成休假“任务”的单位,取消评优创先资格,单位领导年终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两年前,上海市公安局也向全市4万公安民警发出《进一步落实休假制度的意见》,鼓励民警完成休假。那些未完成休假的单位,将被视为目标管理项目不达标。
一直以来,我们似乎只有考核工作是否达标,没有关心休息是否达标的———相反,先进人物宣传却是不遗余力地以典型人物典型事例来号召和引导个人如何“毅然把休假单(病假单)往口袋里一塞”,如何“毅然丢下”病危的家人,如何“毅然回到心爱的工作岗位上”———至于“一塞”之后,不休假是否愉快,身体是否健康,却鲜见人关心。
弄不明白的是,这些无视人的正当休息权利的行为,怎么反赢得一片喝彩声?又怎么成了人人努力的方向呢?如果说有什么突发性事件非要这个人加班不可,那也应该解释非加班不可的原因,并发给相应的加班工资等,以实际行动来表明自己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尊重、维护,又怎么可以以反人道、无视甚至侵犯人的正当权益为榜样大力宣传号召呢?这些,不单有违人道,不单违背了各国工人阶级为争取休息权利前赴后继地斗争的初衷,而且还引出不少骗取荣誉的虚伪来,引出不少扭曲人性的悲剧。
这一号召,如果说在过去还有市场,如今,却是与现代以人为本的观念格格不入。在一个文明、健康的社会,应该宣传、引导的(或者,根本就不用宣传、引导的),我想,恰恰是如何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而应该批判的,也恰恰是损害公民正当权益的事情,而不是反以损害公民的正当权益为荣。
上海市公安局、陕西合阳县公安局的做法,我觉得其意义在于,它不讳言“私”,不唱高调;它合情合理合法;它文明,科学。它能够让人感觉到组织不再是片面地号召个人的牺牲奉献,不再是要你只尽义务不享权利,不再让你觉得你只是一种工具,你只是一颗螺丝钉,而是能让你感觉到你是一个人,一个受到尊重、受到关怀的人。而受到关怀的人,又会充满爱心,努力工作,关怀他人。
不过,不无遗憾的是,有的报道中说,“只有懂得休息,才懂得工作”。可见,“休息”依然在围绕“工作”,“休息”的目的依然是“工作”。而我认为,人为本,休息就是休息,休息是人生的一大快事,休息本身便是目的。
(陈淮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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