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起诉黄创光等四人涉妨碍司法公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10:1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4日电据香港商报报道,香港廉政公署昨日正式落案起诉四名人士,包括律师艾勤贤及林炳昌,前先科国际主席黄创光及一名女董事徐敏诗。控告他们就廉署调查的一宗贪污案件,涉嫌串谋妨碍司法公正,被带往东区裁判法院提堂,各人毋须答辩,准保释外出。 被告被控总共五项罪名,包括串谋妨碍司法公正、串谋披露及披露关于一名保护证
其中一项控罪指艾、林、黄及徐涉嫌在知悉黄及其他人士已被廉署逮捕、廉署仍在调查黄,以及该调查可能牵涉刑事诉讼的情况下,串谋另一名人士妨碍司法公正。 该控罪指四名被告作出一连串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的行为,即意图妨碍、阻挠该调查及可能引起的诉讼程序而设法接触他们相信或怀疑正与廉署合作、协助调查的一名人士,以查明她对廉署调查人员说过什么及左右她向廉署提供协助或资料。 林及艾亦同被控一项罪名,指他们涉嫌在没有合法授权或合理辩解下,串谋向香港的新闻从业员披露关于一名保护证人计划参与者的身份资料。 艾另被控两项交替罪名,指他涉嫌向一名记者披露一名保护证人计划参与者的身份资料。徐另被控一项罪名,指她涉嫌依法宣誓为证人后,在一项人身保护令状的司法程序中,故意作出虚假的陈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