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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反方 打工妹误入卖淫场所应当判刑吗? 2006年6月8日 星期四
女子在卖淫场发避孕套收嫖资 打工半月被判一年
    刚刚从老家来广州的打工妹小夏(化名),误入打着茶庄幌子组织卖淫的龙苑茶庄,她负责发放避孕套、收嫖资不足一个月,日前荔湾区法院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小夏有期徒刑1年……[全文]
上海某桑拿浴服务员协助组织卖淫 掩护卖淫被判刑
    杨、林和夏作为浴室的包房服务员、收银员,从事工作一段时间后,对浴室内有卖淫、嫖娼活动心知肚明。但她们既没有离开,也没有告发……[全文]
父逝母瘫打工却被逼卖淫 14岁少女误入黑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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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判决应得到尊重
不管我们怎样同情小夏,她的行为的确是属于协助组织卖淫。她不知自己触犯法律,没有果断辞职或揭发,是她对法律无知的表现。法律的尊严是不容置疑的,这次事件应该对广大打工一族是个教训。[发表评论][全部正方评论]
打工妹生活所迫情有可原
按这法官推理,从生产厂家、商店和接触避孕套的人都是协助卖淫,为什么偏偏对无知的弱女子下手?小女子只不过在社会没有保护的既有淫秽场所里混口饭吃,却要以刑法论罪,那些更加明目张胆的地方怎就没人管?[发表评论][全部反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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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问题太多,小夏太不走运
组织卖淫是因为有市场需求,许多社会问题都被法律回避了。而把这么大的社会问题强加到一个走投无路的打工妹身上,是难以承受的。法院的判决是出于明文,但考虑到小夏是生活所迫、情节轻微,是否能给予轻判呢?[评论][全部中立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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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你认为打工妹小夏没卖淫应当判刑吗?
应当,从法律角度看她的行为的确犯罪了
不应当,农民工进城混口饭吃不容易
说不清,牵涉到许多社会问题

往期辩论回顾
·今天,还有必要为高考焦虑吗?
·现代版“梁祝”还能感动多少人?
·大学生洗鸳鸯浴是否不道德
·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者能否从轻处理?
·博士后挂职北京丰台区政府是浪费吗?
·面对垂死生命制度比良心优先吗?
·欠费研究生是否能参加论文答辩
·限制家政女工乘班车是歧视吗
·是否应取消英语四六级考试
·学校教育不实用就该退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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