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将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充分履行职能作用,为进一步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我们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发展健康向上的优秀文化,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要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中国先进文化的 发展趋势和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促进文艺繁荣,以优秀文化占领思想文化阵地。各类文艺表演团体必须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深入厂矿、农村、学校演出。同时积极发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特别重视少儿文艺作品的创作、演出和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文化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丰富和活跃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文化生活。
继续加强群众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发挥现有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青少年活动场所等公共文化设施的作用,同时大力推动城市街道文化站、小区文化室和农村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文化网络。积极扶持发展适合广大群众消费水平的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为社会各界尤其是青少年提供丰富多采的文化娱乐项目,提倡中小学校广泛开展课外文体活动,组建各种兴趣小组,丰富学生文化生活,把“减负”以后学生的剩余时间和精力引导到健康有益的轨道上来。
我们要严厉打击文化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努力净化文化市场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继续保持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违法经营的高压态势,以打击无证经营活动为重点,严防电子游戏非法经营活动卷土重来,一律停止审批新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也不审批通过重新审核登记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增添或者更新电子游戏设备。将集中检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加强日常管理,把工作重心放到防地下、防转移、防反弹上来,巩固和扩大现有治理成果,直至彻底解决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存在的危害问题。
以取缔和关闭秩序混乱的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为突破口,坚决摧毁非法音像制品的发行网络和流通渠道,严厉打击游动商贩和无证经营音像制品或利用网络销售非法音像制品的行为,坚决扫除反动、淫秽色情的精神垃圾,遏制非法音像制品泛滥的势头,最大限度地提高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场占有率。继续广泛深入开展以打击走私盗版、保护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刻揭露走私盗版音像制品的危害性,增强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自觉抵制盗版的法制和道德意识。
积极配合信息产业、公安、工商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集中开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清理整顿,治乱治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建立和完善“网吧”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制度,认真做好前置审核工作。实施日常巡查制度,加强对网上游戏活动的管理。严禁在法定许可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严禁脱网游戏,严禁经营含有不健康内容的网络游戏。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办或者严重违法经营的“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举报监督制度,层层公布举报电话,不断完善群众来访、群众举报制度和举报受办制度;发动街道、居委会和乡镇、村委会等基层单位参与,建立专门机关和社会各界共同组成的文化市场监控体系,把文化市场经营行为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地挤压非法经营活动的生存空间。
按照中央综治委的要求,积极配合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大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坚决关闭中小学校周围二百米以内的录像放映厅和电子游戏厅,清理非法文化街市,同时配合教育部门取缔校园内未经批准的文化经营活动,为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中央综治委委员 文化部部长 孙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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