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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杂志仍署巴金主编遭状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9:39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锦) 为在巴金逝世后还用巴金主编字样,《收获》杂志和其发行深圳市的新华书店,被深圳读者朱健国告上法庭。该案昨日在罗湖区法院开庭。

  原告:索赔八千元

  据原告朱健国的起诉书称:2005年12月20日,他在深圳市新华书店(深圳书城)杂志销售
专柜购买了一本《收获》(2005年第6期),该杂志中用一页A4灰底黑字的活页广告写着“征订2006年《收获》,巴金主编……”但巴金已于2005年10月17日在上海去世。该期《收获》扉页有编辑部的长篇悼念文章《比时间更长久——读者送别巴金》,封三还有巴金追悼会上读者签名的照片。这表明,《收获》明知“一代文学巨匠巴金永远离开了我们”,但仍然要发行“巴金继续主编2006年《收获》”的虚假书刊广告欺骗读者。起诉书同时指出,深圳市新华书店在巴金死后两个月后依然帮助销售上述虚假书刊广告,欺骗读者获利。

  为此原告朱健国请求法院判令深圳市新华书店和《收获》文学杂志社赔偿原告起诉过程中的精神损失人民币3000元和经济损失5000元;并要求两被告在深圳和全国收回《收获》文学杂志社的虚假书刊广告;深圳市新华书店法定代表人和《收获》文学杂志社法人代表、主编李小林当面向原告道歉并交书面道歉书,同时分别在深圳媒体和全国性媒体上向原告及全体读者致歉。

  被告:这不是欺骗

  《收获》文学杂志社辩称:巴金先生在2005年10月17日去世,新华社及全国各地媒体都作了报道,举世皆知。2005年第6期《收获》杂志的封面为两幅巴金黑白遗像,其封二是巴金先生写给读者《最后的话》,杂志内有长篇悼念文章。就内容而言,杂志连同附送的征订单不可能使正常的读者产生“巴金仍然活着”的错误认识。

  该社更认为:很多烈士牺牲后,还被追受一些荣誉称号,这是一种社会善良风俗。杂志社之所以在当期杂志及征订单上继续将巴金先生列为主编,甚至未加黑框,是该社对巴金先生表达崇敬之意和进行追思纪念的一种特殊方式。这种做法既不违反国家法律,也不违反社会道德,不是对读者的欺骗和怠慢。同时,《收获》杂志对朱健国的指控进行了逐条辩驳,要求依法驳回原告朱建国的全部诉请。

  由于原告朱健国不愿意接受调解,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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