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院宣布杨天勇特大抢劫杀人团伙案终审结果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1月17日10:14 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11月17日专电 (记者李舒 孙玉春)今天上午在昆明体育场举行的杨天勇特大抢劫杀人团伙案公判大会上,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了对杨天勇等7名主要案犯的终审判决结果。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昆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天勇案件后,于10月18日至10月20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10月25日一审判决,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抢劫枪支弹药罪、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天勇、肖林、杨明才、膝典东、肖力、左曙光、柴国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后,杨天勇、肖林、腾典东、左曙光服从一审判决结果,未上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上报复核,维持原判。
杨明才、肖力、柴国利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复核,确认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判定驳回3人上述,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裁定核准,以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抢劫枪支弹药罪,判定罪犯杨天勇、肖林、杨明才、腾典东、肖力、柴国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左曙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完)
【相关论坛】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