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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12月2日消息:新新闻周报社社长王健壮中午召开记者会表示,根据证据和资料,有相当足够的理由和相当合理的查证,证明新新闻有关吕秀莲的报导确为真实,不存在道歉的问题。王健壮表示,将在收到律师函之后,再与委任律师协商作出响应。 吕秀莲的律师团今天正式发函要求新新闻周报在十二月十日前公开向吕秀莲道歉,否则律师团将代理吕秀莲对新新闻周报及撰稿记者等人追究法律责任。 王健壮随即召开记者会强调,新新闻绝无逾越任何专业媒体所应遵守的本份;他说,媒体除非被确实证明所报导的内容完全不符事实,才涉及道歉问题,而新新闻有足够理由确信所报导内容确为真实、绝非捏造,并无毁损他人名誉之恶意,也因为有相当合理的查证,不存在道歉的问题。 王健壮并表示,很遗憾律师团的调查报告没有严谨的调查报告应具备的条件,他质疑吕秀莲律师团为何不针对其它媒体的相关报导进行详细调查及说明。 吕秀莲律师团及法律顾问团今天提出陈水扁绯闻风波调查报告,并且正式对新新闻发出律师函,律师函中表示,十一月十六日出刊的新新闻周报第七一五期以封面及内容报导指称吕秀莲鼓动绯闻、暗斗陈水扁的报导,经过资料查证,确认吕秀莲并未如报导所言打电话给媒体高层转述所谓的陈水扁绯闻。 函中要求新新闻立即公开向吕秀莲道歉,道歉函内容必须经过律师团同意,并在六家平面媒体头版半页及六家电子媒体刊登全文,同时也应该彻查相关采访、撰稿及编辑人员的失职行为并予严惩,以昭媒体自律自省的诚意;这些事项应在十二月十日前完成,否则律师团将代理吕秀莲对新新闻及撰稿记者等人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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