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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严惩了一个主要由无业人员和农民组成的9人抢劫犯罪团伙,其中3人被判处死刑。由此拉开了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专项审判活动的序幕。 该案主犯之一的伍炳元原系民警。1999年11月,他与王家辉、向春林共谋抢劫在游戏室内用翻牌机赌博的人。同年12月29日晚,三人纠合一帮人均在逃到青白江大湾镇踩点。次日凌晨,伍炳元、王家辉在外望风,另外几人穿上由伍炳元提供的警服,带着他提供的手铐和公安机关的询问证人笔录纸,冲进某游戏室。这些全副武装的假警察以“抓赌”的名义,抢走工作人员及客人的现金人民币2万余元及手机7部,分赃后耗用。 第一次就“斩获”颇丰,令他们兴奋不已。短短两个多月内,他们又以蒙面持刀,或持火药枪相威胁等手段,连续作案7起,每次抢劫的地点都定为游戏室。其中,伍炳元参与抢劫4次,抢劫现金11万余元、手机20部;王家辉参与抢劫8次,抢劫现金15.5万余元、手机29部;罗直刚参与抢劫7次,抢劫现金13万余元、手机21部。 庭审中,伍炳元称自己是为侦破王家辉等人的抢劫案作“卧底”。成都市中院查明他积极邀约他人,多次参与抢劫并分赃的事实,认为9人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且情节特别恶劣。于是依法判处警察败类伍炳元等3名主犯死刑,其余几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据统计,今年以来,成都市中院刑一庭共审理了带有“黑恶”性质的团伙犯罪案件66起,涉及258人。起诉到中级人民法院的一般都是将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而这些故意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盗窃、绑架等犯罪团伙无疑已受到和将受到依法严惩。 据了解,成都市“打黑除恶”的形势仍很紧迫。全市法院将把“打黑除恶”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作为牵动今明两年整个法院工作的大事来抓。曾英 本报记者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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