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将通过表决设立法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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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2月09日17:59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鹏 谷辛 王远)正在举行的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将通过表决设立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这就意味着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一个专门委员会即将诞生。代表们认为,这将对北京市的立法进程产生影响,将使立法变得更为权威和独立。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张旭明告诉记者,以往的立法由于是由一些政府部门提出立法草案,所以难以避免各自强调部门利益,同时也难免出现此法和彼法矛盾、交叉等问题。成立法制委员会可以有效地避免上述问题,因为法制委员会是一个独立于各利益部门之上的专门负责法律审议的机构,它会更加超脱,不受部门利益的左右,更接近独立的立法精神。还有,在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法规的时候,将严格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行使立法职权,它的立法程序较之以往将更严谨、更科学,更具权威性。
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的史际春副主任认为,以往地方性法规的出台,由政府部门拿出草案,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但对于市人大常委会来说,由于不可能对所有的问题都了如指掌,因此对该项法规的迫切性、合理性在把握上就会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法制委员会建立后,可以由专门人员从事调查研究,了解情况、丰富材料,并由委员会内的专家和专业法律工作者对法规草案进行推敲,从立法技术上可以少走很多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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