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继然 特约记者吴金星) 7月20日,天津市综治委向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下发了《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通知书》,要求就6月24日建行河北支行正义道储蓄所发生的抢劫案件,查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据悉,6·24银行劫案发生前,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在金融安全防范专项治理中,先后于5月15日和6月7日,就柜台及柜台屏障不符合规范要求等方面的问题,两次对正义道储 蓄所下达《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该所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6月11日,天津市公安局决定对正义道储蓄所进行停业整顿,但该所却一直营业直至案发。此案暴露出天津建行河北支行及该行正义道储蓄所在安全防范工作中的诸多漏洞。
为此,天津市综治委、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等五部门决定,依据中央综治委、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责任查究的通知》和《天津市关于实行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制度的暂行规定》,决定查究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河北支行、正义道储蓄所领导的责任。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建设银行天津分行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于2001年8月10日前分别报市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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