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首日庭审哭泣的遇难者家属
晨报洛阳专电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河南省洛阳市“12·25”特大火灾案昨日开庭审理,千余群众旁听、围观,庭审辩论异常激烈。
早7时50分,洛阳市铜加工厂文化宫庭审现场,近千名群众一大早就将此处围了个水泄不通,法警牢牢把守着入口处,认真地检查每一位进门者的旁听证和随身物品。8时整,首先出庭受审的是原洛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指导科副科长、32岁的少尉军官姚国红 ,他被指控犯有玩忽职守罪。
公诉人宣读完公诉书后,双方开始相互质证。公诉人先后出示了4组证据证明姚国红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自1997年开始负责洛阳市东都商厦的防火监督工作,因他“未正确”履行职务,2000年10月,当闻知河南省11家媒体组成的记者团要回访洛阳东都商厦消防隐患时,他又弄虚作假,在商厦门前打出了“停业整顿”的告示,蒙骗记者团,致使东都商厦火灾安全隐患存在了4年之久,最终酿成惨祸。女公诉人在指控时,提到姚国红出身农家,受党教育多年,从一名普通的消防战士,成长为一名负责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危息息相关的消防干部,公诉人质问姚国红的党性哪里去了,责任心哪里去了。姚国红神情不安地看看审判长又看看自己的辩护律师,旁听席500余名群众悄无声息。
辩护人发表完辩护意见后,姚国红开始为自己辩护。他首先对惨祸中的死难者表示深深的内疚。他说,他分别于1997年、1998年10月14日、1999年5月14日和2000年7月4次向东都商厦发出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亲自检查不下8次。2000年12月1日,在多次通知整改不见动静的情况下,姚国红亲自写了关于东都商厦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情况报告,该报告以文件的形式,由洛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上报给洛阳市政府。报告中再三恳求市政府立即责令东都商厦关闭,但遗憾的是,直到惨祸发生,此报告亦未能得以批复。据此,姚国红认为自己一直尽心尽责,事故发生他有责任,但绝不至于大到该负刑事责任的地步。
姚国红的辩护律师认为,公诉方指控姚蒙骗记者团是断章取义,因为,姚的领导命令姚面对记者团要“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许说”,对此,姚的理解是,不能将东都商厦依然存在火灾隐患的消息透露给记者,最先提出将“停业整顿”的告示摆在大门口的是东都商厦负责人。而且,据律师调查,原本定在2000年12月5日回访的记者团并未来。辩护人认为,即便姚蒙骗了记者团,火灾隐患也不是因为姚的蒙骗行为而存在的,这与指控姚犯有玩忽职守罪不存在因果关系。
当辩护人讲到洛阳市其他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单位,依然若无其事地营业,再出现重大火灾难道还要追究像姚国红这样为使其停业整顿的人的刑事责任时,旁听席上突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掌声持续了足足10秒钟,审判长未加制止,直到掌声自动平息。
该案今日继续开庭审理,本报将密切关注。(雨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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