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记者约见了洛阳大火案为电焊工王成太辩护的律师任万里先生。
记者:通过这次给王成太辩护,你的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任万里:当时接到这个案件后,社会上的传言很多,说死了那么多人,影响大,这样的案件,要处死才能平“民愤”。但是,我们是一个法制的国家,法律要讲求事实,这比“ 平民愤”更重要。
记者:你是法院指派的,还是家属委托的?
任万里:是家属委托的。
记者:你是什么时候开始介入此案的?
任万里:案发后三四天,王成太的哥哥就来找我。我考虑了一下,就答应下来了。2000年12月31日,我就到看守所见到了王成太。
记者:通过这8个月和王成太以及王成太的家人接触,你认为王成太是怎样一个人?
任万里:王成太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他当过兵,在部队入的党。那场大火是他的电焊火花引起的,大火发生后他一直很后悔,在法庭上他也认了罪。
记者:这8个月来,你的工作都很顺利吗?
任万里:其实有很多波折。首先在1月份接到公安机关提供给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对王成太的行为定为“失火”,后来公安机关又给检察院提供了一份“起诉意见书”,认为王成太是“放火”,这时,王成太的家人和王成太都害怕,着急,因为如果“放火罪”成立,就可能判死刑。后来法院和司法机关根据调查的结果才有了现在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和过失致死人罪”。
记者:你认为王成太是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过失致死人罪”?
任万里:我觉得他只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而不构成“过失致死人罪”。因为王成太只是在工作时电焊火花引起了火灾,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参与了救火,并让其他人报了警。而起诉书上说,王成太没有说明起火的具体位置也没及时向消防人员汇报四楼上有很多人在的情况,而延误了救人。我认为,王成太他们报警的时候已经说明了地点“东都商厦地下室”,消防人员来到东都商厦就可以看见火,马上就可以救火,又不是找一个人,找一根针,需要那么具体的位置。还有,四楼上有人的情况,现场所有的人都知道,而不是王成太故意没有汇报。但他没有安全意识,以为那个电焊证就是“上岗证”。本报特派洛阳记者雨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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