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16日消息:沈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迟若岩涉嫌贪污、受贿一案,近日由南京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1998年底,迟若岩利用职务之便,指使某公司以工程款的名义,支付20万元人民币,用于偿还其个人借款。1998年,迟若岩利用职务便利,用某公司存放在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的信用证保证金利息,归还其所谓出国考察费用的借款,侵吞 公款3万多美元。1998年至1999年间,迟若岩还利用职务之便,先后7次向他人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30万元、美元11万元。
另外,检察机关还查明,迟若岩在1997年至1999年间,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及工作安排,多次向沈阳市原副市长马向东行贿人民币10万余元、美元6万元。
与此同时,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公开开庭审理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赵士春、贾永祥、焦玫瑰、郭久嗣受贿案也分别开始在辽宁省的营口市、丹东市、抚顺市、锦州市开庭审理。
在审理沈阳腐败大案中,除迟若岩外,由江苏省有关法院审理的沈阳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有马向东、刘实、李经芳、宁先杰、泰明等人。(崔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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