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20点10分,永嘉县坍塌的18间违章厂房埋葬了12条生命。这一事故从政府、业主以及打工者各方不同的角度看,都像是一桩事先知晓必然会发生的悲剧。
事故幸存者之一储诚田说自己命大,本来该留在厂房的他代替老板去买东西,所以8月8日晚上8点20分他还能安然无恙地站在楠溪江旁。10分钟前他所工作的永嘉县黄田电镀二厂轰然坍塌,接受记者采访的储诚田说:“从掉砖头开始,不到一分钟就全塌了下来,没跑出 来的就给压在里面,跑出来的七八十个人又哭成一团,闹得一塌糊涂。”
坍塌的原因很简单——这是早该拆除的危房。
20车间的储成田说,坍塌很意外,但好好想想,对一间厂房有十来条裂缝,而且有的裂缝大得人都可以自由通行的情况,坍塌简直太合理了。在储成田的记忆中,坍塌的厂房是去年8月搭建,10月投入生产的,没三个月房屋就开始出现裂缝。后来补了又补,但房子也是裂了又裂。这次倒塌的4—20号厂房连为一体,一头搭建在江岸上,另一头悬空搭建在楠溪江下游的滩涂上。伸出江岸足有26米,每间宽约3米的砖混结构厂房惟一的支撑,就是在江中打桩立柱的水泥空心板。
出事时候20号车间的老板正在门口的小卖部打牌,房子塌下来后却已逃得不见踪影。事发后接到群众110报警电话赶到现场的永嘉县公安局长吴国钱当场就拘捕了三名业主,又在业主的亲戚家抓获了两个,剩下的这一名正在通缉中。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70多名公安消防人员在摇摇欲坠的废墟堆中抢先救出了7个幸运者。
实际上,永嘉县政府早在3月30日就对该危房作出了拆除通知。按永嘉县人民政府2001年第28号协调会议纪要显示:“黄田外窑电镀二厂厂房违法占用河道,‘三合一’(生产车间、仓库、住宿合一)现象十分严重,事故隐患急需消除……特别是对安全隐患十分严重的17—20号车间,在4月6日前要彻底予以查封和拆除。”
4月27日,永嘉县防汛房旱指挥部又发出了同样的通知责令:“到决定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拆除在楠溪江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扩建的三层厂房。逾期不清除的,我部将组织强行清除。”而政府三令五申的公文在已经发生的事实面前却显得苍白无力。直到事发前,电镀车间还有好几十个工人在加班。
县长葛益平对这处危房未能按时拆除的说法是,政府部门在执行拆除命令时,遇到业主的抵触情绪非常大,另有一份关于危房加固还可以使用五年的专业报告,让拆除工作遭遇了更多的为难。该报告为温州大学建筑设计研究所的国家一级工程师卢德标在“无设计图纸条件下,对该19-20车间的危房进行实地考查”后所作,报告说明车间的危险状况后提出五点补救措施,认为如“据以上加固措施,加固后本建筑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事实上,4月底永嘉县政府拆除了电镀厂的二层危房后明令禁止一层的生产,但只在厂房门口砌上了砖头以达到查封目的。该厂老板们似乎并没感觉到砌上的砖头就是政令,于是生产还在危房中明目张胆地继续。
黄田镇电镀二厂是一家由三十四家小企业(6家总厂、133个车间)共同组成的私营企业,一个或二个车间就是一家企业。违章的也不仅仅是厂房,由于前置条件未到位(如排污问题),企业法人代表未落实,工商部门也尚未予以注册。有亲戚在电镀厂里打工的陈兴义说,厂房不仅不通风,一进去刺鼻的气味就让人受不了,厂里用完带有剧毒化学物品的电镀水就直接倾入江中。黄田县这样的小加工厂很多,而且起码80%没有安全措施。
其实,就目前,现场往上游100米处就有同样的危房在从事生产。县政府已作出8月12日开始生效的所有危房拆除通知,电镀二厂业主拖欠的工资政府也打算进行追偿,在事故背后,责任的重建才刚刚开始。见习记者方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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