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公布了湖北、陕西、广西等地3起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终审判决结果,“陕西打黑第一案”——长安县郑卫国等3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犯罪案主犯郑卫国、张占平、马新超、吕长江被判处死刑;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黄政贤犯故意杀人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被判处死刑;湖北省武汉市农民容乃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破坏选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郑卫国等5名死刑犯已于昨日分别在当地被执行死刑。
昨日上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长安县人民法院对郑卫国等3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犯罪案依法作出终审判决,郑卫国、张占平、马新超、吕长江4名死刑犯在终审判决宣判之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郑卫国等3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犯罪案是我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第一大案。仅首犯郑卫国就被指控犯有7个罪名,身负4条人命。
昨日8时,猖獗一时的长安县郑卫国等32人黑恶团伙成员被押解到长安县人民法院大法庭内等候宣判。8时50分,省高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宣布开庭,郑卫国等32名罪犯被押进法庭。与第一次开庭相比,郑卫国憔悴了不少,虽然此时他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但仍然掩盖不住内心的恐惧。省高院的二审判决书历数了郑卫国及其黑恶团伙的累累罪行,光判决书就宣读了1个多小时。宣读过程中,郑卫国目光茫然,9时35分左右,他请求押解的法警为自己擦了一下汗。10时28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将郑卫国、张占平、马新超、吕长江4名死刑犯押赴刑场枪决。10时30分左右,郑卫国等4人被押进囚车,20余辆警车和载着全副武装的武警战士的车辆从法院驶出。上万名群众聚集在法院周围,争相目睹曾称霸长安的郑卫国及其团伙的下场。(本报记者江雪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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