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除恶的前提是社会治安不好,社会治安不好意味着人们容易无故成为治安事件中的受害者。同是伤害事件,发生在更有社会影响力的人身上,社会反响大一点,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同是伤害事件,造成社会影响与没造成社会影响,警方的积极性常会有差别。
《重庆商报》女记者罗侠工作采访中无端被地痞无赖打伤,事件之恶劣实是令人发指。事发十多天以来,社会反响很强烈,连《人民日报》和新华社都刊发了报道和评论,实在 是颇为罕见的。
警方的作为是,事发时,接到报案十多分钟赶到现场,居然只带受害人走,不带歹徒走,有主凶“朱二哥”的喽啰尾随去,还被“喝退”。后来直弄到舆论四起,公安局长才郑重其事签字做批示。作为一起明摆着的治安事件,现场警察这么处理,是很让人寒心的。要是警察能当场将坏人拿下,事情可能要简单得多。后来在全国舆论的压力之下,警方花了很大功夫,事情还未见得妥善。如果说执法部门也讲个信誉和形象的话,不知这次他们如何估计自己在全国人民面前的“信誉”和“形象”。当罗侠躺在病床上还接到歹徒要求“私了”否则要“把你弄死”的恐吓电话时,谁能不寒心呢,尤其是对一个写过不少为民请命的文章、被一方市民记在心里的女记者。
罗侠被打后,有人向媒体举报说,“朱二哥”此前不久曾将一名前去讨债的人腿打断,打了也就打了。无论这是不是事实,但可以肯定的是,他那股高昂的邪劲儿须得有过一段历练,否则若是第一次在公共场合行凶,应该不至于那么嚣张。如果他以前在“练邪劲儿”时能受到一点约束,或许就没有罗侠被打事件了。
这个事件在网上有许多讨论,网民们最直接的感慨就是,要是被打的不是记者,不是女记者,而是一个“普通”职业者,例如,民工、保姆、三陪女,情况会怎么样?会不会像那名“讨债者”那样的遭遇?答案是不言自明的。事实上,“朱二哥”先调戏的就是“普通”职业者,至于后来知道罗侠是记者了,更加邪气高涨,则可能是他们心中另有一端情结,偏偏要一个与“普通”职业者多少有点儿不同的女记者来陪酒,如果不从就教训她一顿,以此显示一种邪门的“成就感”。
但无论如何,“朱二哥”首先伤害的是一个无辜的公民,然后才是一个女记者。罗侠被打事件的前前后后折射的东西很多,但至少应该让我们看到在当前治安状况下,邪气是多么猖狂,人们多么容易受伤害,受了伤害之后,讨公道又是多么的不易!
另外,我还想说的是,“朱二哥”作为一个私营电器厂业主,有恒产无恒心,如果社会上像他这种“流氓有产者”越来越多,也是我们大家的罪过!
话说得太远了,此处我们只能无奈地希望,如果能因此使打黑除恶更有成效,使坏人不敢公然作恶,使公共安全更有保障,那就算罗侠以个人的牺牲为社会进步做出的贡献吧!何三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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