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入世了!多哈会议,一槌定音,前后只经8分钟。一百四十几个世贸组织成员的代表,无一反对,一致通过。
15年的奋斗,15年的企盼;15年的唇枪舌剑,15年的长途跋涉,此刻化为欣喜,化为激动,划上句号。
中国风尘仆仆地入世了,中国扬眉吐气地入世了。中国大踏步地融入国际社会了。入世意味什么?意味着中国既享受世贸组织给予的贸易权利,又必须尽成员国的义务,即履行入世的承诺。如此可以说,入世是利益与风险同在,机遇与挑战同在。入世是一把双刃剑。
入世说到底,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市场经济即法制经济的集中体现。据此,众多专家和有识之士指出,中国入世最大的变化将是法律环境的变化。因为,在WTO组织里,成员国之间的经济行为,都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亦即游戏规则,一切都必须依法而行。而这些游戏规则,实际上都是规范国与国之间、政府与政府之间的行为的。无论中国的企业还是外国企业发现政府的规定与做法、政策或法律法规与WTO的规则不符时,他们都可以到法院去起诉,以求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如是观之,入世后的中国,不可避免地会有更多通过法院审理中外企业和个人对政府部门违反WTO规则行为的起诉案件。由此看来,如果说到入世会给中国带来新的挑战的话,那么这种挑战恐怕更多地是体现在对中国政府的挑战。
中国政府对此种挑战的心理和实际准备是充分的,其中的重要标志是,国务院已对截至2000年年底的700多件现行行政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宣布200多件废止或失效。这种清理和调整只是第一步,最终要修改的法律法规将达2300件左右。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在入世前完成了对《商标法》、《著作权法修正案》、《专利法》的修改实施。总之,这项工作量大,意义重大的现行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这雄辩地说明我国应对入世的积极主动与行动的十分稳妥。
法律上的准备是重要的,人的准备更是重要的。政府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最终是体现在人的身上,亦即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法律观念,充分的法律知识,较好的法律素质。关于这个问题,“四五”普法规划已有了明确要求。因此,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实现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转变的这“两个转变”,是极具重大意义的。这既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应对和适应入世的需要。而只有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才能带动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法律素质,才能适应新时期干部队伍的要求,才能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才能在入世后面对变幻复杂的国际大市场,头脑清醒,把握主动,游刃有余,才能使入世的“利”大于“弊”。
有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带领和不懈的努力,入世的中国,一定能乘风破浪,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创造新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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