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六日电 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宝明在今天的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电话会上透露,进入十一月中旬以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出现滑坡,个别地区出现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这暴露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
从十一月十四日到二十二日,短短九天时间内,全国煤矿连续发生了六起一次死亡十 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共死亡一百零五人,另有七人下落不明。这六起特大事故除一起发生在山东外,其它五起均发生在山西省。
张宝明说,目前已经确认,山西发生的这五起特大事故,都是重大的责任事故,都发生在停产整顿的小煤矿。这几起特大事故将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昨天上午,山西省委、省政府宣布对发生事故的交城县、中阳县、大同南郊区的主要领导干部停职反省。最后,在查明事故原因、责任的基础上,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宝明认为,目前中国煤矿生产有三大问题:
第一,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的负责人,对关闭整顿小煤矿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对小煤矿存在的以停代整、停而不整,以停代关、关而不死,昼停夜开、明停暗开等现象,个别干部与小煤矿关系暧昧,入股分红,接受贿赂,公开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
第二、小煤矿矿主为谋取暴利铤而走险。通过近几年的结构调整,煤炭市场供需关系有了很大改善。特别是进入冬季用煤高峰之后,煤炭价格出现恢复性上涨。一些小矿主为获取高额利润,不惜对抗政府的法律法令,不顾矿井的安全生产条件,也不管工人的死活,铤而走险,冒险蛮干,要钱不要命。乡镇煤矿发生的所有特大事故,无一例外,全都是小矿主利欲熏心、顶风生产的恶果。
第三、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最近一段,乡镇煤矿连续发生特大事故,也暴露出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一方面,由于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正在进行,一些市、县煤炭行业管理职能划分不是很清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另一方面,一些市、县虽然明确了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但人员结构配置不合理,真正懂煤矿安全的人员少。(记者 闫晓红)
中国将加大力度整治煤矿安全生产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六日电 从现在起到年底,中国将从四方面加大煤矿安全生产的监察力度。
这是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宝明在今天召开的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电话会上透露的。
今年以来,国家局已查处和批复了十六起特大事故,处分一百八十六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的五十三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百一十七人。
张宝明强调,今后安全生产还要加大力度。首先,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所有关闭矿井,都要炸毁井筒,填平场地,恢复地貌,吊销各种证照,并在当地报纸予以公告。所有停产整顿的小煤矿,都要按照有关要求,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进行补欠配套,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年底前整顿工作仍不能达标的,要纳入关闭取缔的范围,予以关闭。坚决防止已关闭矿井的死灰复燃。若发现擅自非法组织生产的小煤矿则要严厉制裁。
其次,严把小煤矿停产整顿后的检查验收关,严格煤矿“四证”的审批发放乡镇煤矿停产整顿后的复产验收,由省区政府统一领导并负责实施。对擅自降低标准或弄虚作假,导致乡镇煤矿恢复生产后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验收人员和地方政府领导的责任。对那些明停暗不停,或者未经逐级验收、擅自非法组织生产的小煤矿,发现一处,严厉打击一处,并依法从严惩办矿主。同时,要对恢复生产的矿井进行安全抽查。发现安全工作滑坡、事故隐患严重的,要责令其重新停产整顿。
另外,还要抓好国有煤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国有煤矿特别是大矿,没有发生特别重大的事故,安全生产状况总的比较稳定,但也不能掉以轻心。时至目前,许多国有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并不是很牢靠,事故隐患仍大量存在。对拒不整改、强行生产或没有经过检查验收就恢复生产的,要严肃追究矿长、局长的责任。
特别对煤矿发生的特大事故,除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和矿主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地方政府及其管理部门的行政责任。(记者 闫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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