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收到一份以“新堡乡全体村民、新堡中学全体师生”名义写的公开信。
信中说,2001年10月31日下午,宁夏吴忠市副市长王明忠率领吴忠市所辖5县(市)主管农业的副县(市)长、农业局长、水保局长等,分乘9辆轿车下乡视察农田基本建设。当车队由南向北行至中宁县新堡乡七星渠黄湾桥时,迎面遇上新堡中学初一(1)班13岁女学生王萍。当时王萍正骑着自行车过桥,桥面很窄,王萍准备下车躲避车队时,不慎连人带车一起掉到 桥下。王萍是在距渠南岸约两米处,从桥的西侧落水,很快被水从桥下冲到东侧,并几次挣扎着浮出水面。当时,车队已经全部停下,乘车的领导加上司机30余人下车后在渠岸上观望,没有一人下水救助,致使女童失踪。
写信人强烈呼吁,希望有关党政部门、新闻媒体对这一恶性事件进行调查,给予当事人严肃处分。
记者看完信后到事发现场进行了采访。黄湾桥是宁夏引黄灌区一座十分普通的小桥,宽约3米,长约13米左右,桥上没有护栏,桥下是宁夏引黄灌溉的主干渠之一———七星渠。记者看到,骑车或步行经过此桥的人络绎不绝。
家住黄湾桥头北端的刘庄村村民、70岁老人黄忠德是这一事件的目击证人之一。他向记者讲述了当日的情景———
下午4时左右,他正在院子里看书,忽然听到外面有人喊“救命”,便急忙跑出家门来到桥上。只见水渠边上停着一排车,有二三十名干部模样的人站在渠边望着水面。有人嚷道,有一个小女孩刚刚从桥上掉到水里了。他还看见一位穿着红色衣服的小女孩,在桥东侧20米左右处浮出了水面。
当时渠水深约两米左右,水流较急,小女孩很快又被水流淹没,再也没有露出水面。渠边站着的二三十人,没有一个人下水救援。黄忠德说,他很着急,就骂起来:“怎么没人下去救人?如果是你们的娃娃掉到水里,你们救不救?你们这些当官的,天高皇帝远,谁也不知道学雷锋……”
这时,他身旁的一位干部用手机给七星渠管理处打电话,说南岸有个小孩掉进渠里了,指示他们快停水并派人来救小孩。当时,在渠道两边除了停着一溜干部们的小车外,附近还停着一辆拉玉米的和一辆卖白菜的大车,只见一位干部对那两辆车上的人喊道:谁跳下水救人,就给谁500元钱。那两辆车上的人也没有任何行动,有人反问那位干部,你们自己为啥不跳进水里救人?
因为已经看不见小女孩的踪影,十几分钟后,干部们全都上了车,离开了黄湾桥。其间可能有人拨打“110”报了警。20多分钟后,“110”民警赶到黄湾桥下游1000米处的吴桥,有位姓万的民警跳入水中打捞王萍,但只打捞上来她的书包和作业本。很快,随车队而行的中宁县副县长吴洪志又返回黄湾桥,见孩子没有救上来,便又离开了。
黄忠德老人还告诉记者,由于黄湾桥狭窄,没有护栏,桥上经常发生小孩落水事件,在这里,仅他一个人就先后救过3个落水小孩。
当地一些村民告诉记者,从事发时的水深和水流速度看,一般水性的人跳下水去救小孩,救上来的可能性约占50%。但一群成年人眼睁睁看着一个小孩被水吞没,没人下水抢救,太不应该了。
据了解,11月1日开始,吴忠市和中宁县先后组织乡村村民、公安、消防中队等人员,在渠道30公里范围内分段进行拉网式搜索打捞,并安排七星渠停水一天,仍未见着王萍尸体。市县有关部门和领导先后到死者家中慰问,并给了死者家属6万元慰问金。现在,七星渠已经停止淌水,还是没有发现王萍的尸体。
王萍落水事件发生后,吴忠市委于11月2日下午召开书记办公会和常委会,安排处理善后事宜。会议结束后,吴忠市委副书记马三保赶到事发地中宁县新堡乡,宣读了会议作出的三点善后决议:一是对死者家属进行慰问,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二是组织有关部门,尽力打捞王萍的尸体;三是同七星渠管理处联系,让上游开口灌溉农田,减缓黄湾桥段水流量和流速,以便打捞尸体。
宁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很快决定,同意吴忠市委关于建议王明忠停职检查的意见,并责成自治区纪检委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的调查核实之中。
王明忠对自己没有下水救人的解释是:桥面很窄,而下乡必须让车开过此桥,所以才发生意外;当时水很深、很凉,自己又不会游泳,下去救人也可能会被淹死;当时组织干部们进行了一些救助工作,但由于渠道坡度又陡又滑,周围又找不到打捞工具,所以未能救上王萍,但也及时打了“110”电话报警。他本人曾在中宁县工作过,得罪过不少人,因此一些人说当时他根本没有组织救助是诬蔑,在此事件中他并不是直接责任人。
记者前往新堡中学采访。该校教导主任黎明说,事发当天下午5时左右,得知王萍落水失踪后,新堡中学的老师们纷纷赶到黄湾桥,十几名老师为了寻找王萍的尸体,向下游走了20多公里。他们没有看到事件的经过,不好评论这些干部的做法。但当时如果有学校老师在场,肯定会下水救人。
据纪检部门的人士介绍,按照现行的有关党纪政纪处分条例规定,对王明忠等领导干部的行为还难以找到合适的处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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