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12月11日消息:《济南市市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已于近日批准出台,规定对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外地人员,无论什么情况,均不予批准迁入。
济南市人口管理办公室和公安户籍部门表示,济南市户籍制度改革还将进一步深化。除对本市农业户口就地农转非和向小城镇转移全面放开外,对外地高素质人才及投资经商、购建住房者积极引进并解决落户问题。
但在同时,将严格限制应完成而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人员及年龄超过50周岁人员(投靠子女和随同子女迁移的除外)的迁入。对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外地人员,无论什么情况,均不予批准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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