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12-14案件发生后,广东省公安厅和湛江、江门两市公安机关领导迅速赶赴现场,迅速调动警力赶到各爆炸现场抢救伤者,开展侦破工作,同时布置警力截查可疑人员、车辆,并召开紧急会议通报案情,分析情况,布置紧急应变措施等,同时组织大批民警深入案发现场周围,广泛走访群众,排查可疑情况。
经过公安机关大量深入调查,排查和认真细致的现场勘查工作,现已认定林国坚是本 案犯罪嫌疑人。
林国坚,男,39岁,祖籍湛江市,出生地江门,原住在湛江市霞山区录塘边坡村1号,现住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5号401房。根据调查,林国坚因其姐与其姐夫王启新(江门人)婚变,对其姐夫怀恨在心,蓄意报复,在案发前就偷配其姐夫、姐夫的父母、姐夫的妹妹等三处住处的钥匙,秘密放置爆炸装置,并指使其熟人唐冬生(男,1967年10月生,湖南人),与12月11、12、13日连续三晚11时至12时,在江门市风湾里4栋802房王启新的住宅周围,观察王所驾轿车(粤J08312)是否停在楼下,并要求向其报告,每报告一次,林付给唐15元作为报酬。另根据群众举报和湛江市公安局调查发现,林国坚虽然户口在江门,但长期在湛江活动,并在做生意中因债务问题与多人结仇,被炸的18户屋主都与林国坚有债务或其它纠纷。如湛江市霞山区海滨路13号701房屋主杨冠生,几年前向林借款,林多次催款未有结果,为此对杨产生怀恨之心,为了报复杨,专门在杨所住的7楼屋顶对准杨睡觉的床铺位置安放炸药,造成杨冠生被炸,重伤死亡。(作者:杨学涛 蔡衡 莫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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