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东湛江12月15日电(记者罗艾桦、吴齐强、陈又新) 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今晚在湛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12月14日凌晨5时许发生在广东省湛江、江门两市的系列爆炸案已宣布告破,犯罪嫌疑人林国坚已在爆炸现场自爆身亡。
这起重大爆炸案共有23处地方(湛江20处、江门3处)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其中重伤2人、轻伤5人)。案发后,广东省公安厅厅长梁国聚带领侦察、技术人员迅速赶到 湛江,视察现场,听取汇报,了解案情,指挥侦破工作。湛江、江门两市公安机关在省厅和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迅速调动警力赶到各爆炸现场抢救伤者,布置警力截查可疑人员、车辆,并召开紧急会议,通报案情,分析情况,部署紧急应变措施;同时组织大批民警深入案发现场周围,广泛走访群众,排查可疑情况。经过36小时的奋战,“12.14”爆炸案终于15日迅速告破,并认定这是一起因家庭和与他人经济纠纷而引起的对当事人进行报复的重大刑事案件。
经过公安机关大量深入的调查、排查和认真细致的现场勘察工作,现已认定林国坚是本案犯罪嫌疑人。林国坚,男,39岁,祖籍湛江市,出生于江门,原住湛江市霞山区录塘边坡村1号,现住江门市蓬江建设路5号401房。林国坚因其姐与其姐夫王XX(江门人)婚变,对其姐夫怀恨在心,蓄意报复。在案发前就偷配王XX、王XX父母、王XX妹妹等三处住处的钥匙,秘密放置爆炸装置,并指使其熟人唐冬生(男,1967年10月生,湖南人)于12月11、12、13日,连续三个晚上于11时至12时在江门市风湾里4栋802房即被害人王XX的住宅周围,观察王所驾轿车(粤J08312)是否在大楼下,并要求向其报告,每报告一次,林付给唐15元作为报酬。此外,林国坚长期在湛江做生意,因债务问题与多人结仇。被炸的大楼有18户屋主与林有债务或其他纠纷。如湛江市霞山区海滨路13号701房的屋主杨某几年前向林借款,林多次催款未果,为此对杨产生怀恨之心。为了报复杨,林某专门在杨所住的七楼屋顶对准杨睡觉的床铺位置放炸药,造成杨被炸重伤死亡。
公安机关在调查中还发现,犯罪嫌疑人林国坚在作案前进行了充分的预谋和准备,在一个月前就购买了有关书籍、设施,学习爆炸知识,并向其妻流露出作案的想法。事后,公安机关在林的住处搜获大量与爆炸现场相同的爆炸装置和相关作案工具。另外,公安部门在湛江海景路第1期别墅区71幢附近发现一具自爆身亡的无名男尸,经广东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中心DNA检验鉴定,系作案人林国坚。林作为两地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确凿无疑。
案件发生后,湛江和江门两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善后工作。目前,两地人民生活工作秩序正常。
“12.14”案件发生后30多小时就快速告破,充分体现了广东省公安机关坚决贯彻中央严打整治工作方针,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的决心和效能。
   新浪闪烁短信,闪亮登场,传情无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