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解放日报》昨天刊登刘思的文章《“慕马案”二女》,评论“慕马案”二女,可用上《沙家浜》里那句唱词:“这个女人不寻常”,不过一反一正罢了。以下是文章内容:先说马向东的老婆章亚非,此女堪称“嫁鸡与之飞,嫁狗与之走”的铁杆保夫派。媒体报道:“马向东‘出事’后,其妻章亚非自信可以用钱和关系救马一把。为此,章亚非多次飞往香港和东南亚,转移赃款,与有关外商订立攻守同盟。同时,她找了一位大报记者给中央写‘内参’‘说明情况’,还多次花巨款到北京找人打点……她买通狱警,曾3次与马向 东直接通话,报告她的活动进展情况。”
章亚非的社会身份,不得其详,但可以肯定是个国家干部,很可能因“夫贵妻荣”,她也弄上个局长处长干干;就算她只是个普通公民吧,在大是大非面前,竟置国法与民心、正义与良知于不顾,与乃夫实为十分般配的一对坏蛋。论夫妻关系,她确实做到了同床不异梦;而论公民职责,她可是与国法民心对着干,助纣为虐。
再说慕绥新的前妻贾桂娥。媒体报道:“由于贾桂娥与慕绥新感情不好,离婚又增加了怨恨,贾桂娥检举慕绥新的‘积极性’颇高。”
我对这段文字颇不以为然,从行文看,贾桂娥是“倒慕”第一人,那么她的功明摆着,却又为何给她的积极性加上引号?把检举慕绥新归于“离婚又增加了怨恨”纯属妄断,何况即使真是“离婚又增加了怨恨”,也不影响检举慕绥新是正义之举的肯定评价。前妻,毕竟同床共枕过,那才叫知根知底,揭其隐秘,举其暗疾,舍我其谁————贾桂娥就该当仁不让,挺身而出,她的“积极性”好得很!
如果承认反腐是场持久战,那么理当欢迎腐败分子的前亲爱者、现亲热者争先恐后“反水”,而且不问“反水”者是出于公心还是出于私人怨恨。有反腐“积极性”,总比与腐败分子同流合污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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