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一月五日电(刘永肖定东)经广东省公安厅批准,江门市居民从本月七日起,凭身份证、户口簿就可以办理出国护照。
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今日发布消息称,本市居民申领出国护照,不再需要提供外国公司邀请函、外国亲友信、银行存款依据凭证,也不需要所在单位或派出所的意见,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市(区)公安局出入境部门填写《居民出国护照申请表》,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就可以办理;作为国家机关、金融等系统的工作人员,免提交各种邀请函件,但仍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从去年十二月上旬开始,江门市放宽了赴港澳商务签注,对企业因商务需要赴港澳的实行按需审批,对未经报备或没有达到一定纳税或创汇条件的人员,需要到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发给有效期限为三个月以下多次赴港澳商务签证。
江门是著名的侨乡,又毗邻港澳,外资、民营企业较多,申领出国护照频繁,去年申领近四十万人次,此项措施将更便利居民外出经商和旅游。
据悉,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办理出国护照,江门市是继中山、顺德、珠海后广东省的第四个城市,深圳、惠州等城市今年也将实施此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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