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02年1月12日,国家计委主持举行听证会,对铁道部提出的对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方案进行了公开听证。
听证会共聘请正式听证代表33人,包括消费者代表12人,经营者代表7人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代表各2人,专家学者代表5人,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代表5人。代表 分别由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团体推荐,由国家计委按照公开透明,代表性,兼顾各方面和不同经济发展地区利益的原则选取。正式代表实到33人,符合《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的规定。此外,国家计委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价格协会,向社会公开征选的30名旁听代表,全部出席旁听了会议。
会上,铁道部对申请方案及申请理由做了说明;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受国家计委委托,对申请方案及说明材料涉及财务、成本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评审。听证代表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质询,并经认真讨论,对申请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较好的论证和分析,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观点。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会议认为,对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价格体制,有利于通过价格杠杆调节供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促进运输市场公平、有序竞争环境的形成和铁路运输事业的发展,以从根本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出席听证会的大多数代表原则同意对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方案的基本思路,同时对申请方案的一些具体内容,特别是春运期间票价的浮动方案提出了一些不同看法。
听证代表对申请方案和有关说明材料的意见主要是:
一、为从根本上缓解运能与运量的矛盾,铁道部和政府有关部门应采取切实措施,增加运力供给,满足消费者需求,也为旅游业和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创造条件。而不要把价格上浮作为缓解供求矛盾的主要措施。
二、对具体执行方案,部分消费者代表不赞成春运期间对硬座票价实行上浮。也有代表建议春运票价上浮要充分考虑乘坐长途、特长途(新疆到各地)列车的消费者利益;要考虑中低收入旅客,特别是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受能力;要体现人文关怀,价格上浮幅度不宜过大。还有代表对周末客流高峰实行票价上浮等提出了不同看法。
三、一些代表提出应对铁路客运基价进行适当调整,认为基价调整合理后,才能充分地发挥政府指导价作用,也有利于不同消费层次旅客的公平负担。
四、铁路运输企业应加强管理,努力降低成本,并改进服务。尽管近年来铁路部门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铁路客运服务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部分消费者代表对春运期间服务质量下降意见很大,希望铁道部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改进。
五、经营者代表根据自身企业经营情况和历年客流变化规律,以较翔实的数据,阐述了春运、暑运和“五一”、“十一”期间对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上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介绍了春运期间铁路职工爱岗、敬业、奉献的典型事例。
六、专家学者代表从深层次上分析了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意见存在分歧的原因,认为这是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城乡差别所造成的。唯一的解决办法是要加快改革,推动城镇化进程,从根本上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并建议国家计委从更宏观的角度总体上解决铁路运输部分区域、时段的供求矛盾问题。
七、从此次提交听证会讨论的一些数据、材料内容看,基础工作仍有待加强。
八、与会代表一致肯定了价格听证制度对政府部门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以及提高政府定价科学性的积极意义。
会议结束前,铁道部代表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的规定,向与会代表做了最后陈述。主持人做了会议小结,明确国家计委将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制作本次听证会纪要,并送各位正式听证代表签名。同时,将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方案》听证会会务组
二OO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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