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一对姓林的港商兄弟涉嫌于过去10年,先后在内地的辽宁、深圳及四川等省市,藉词与公安部门或国营企业合作,连环骗取地方政府及银行超过7亿元人民币,金额之巨仅次于以赖昌星为首的厦门远华特大诈骗案。
兄长挟数亿潜逃警方全球通缉
涉案的一对林姓兄弟,弟弟五年前已在深圳落网,兄长则怀疑已挟数亿元巨款潜逃加拿大,正被内地警方以红色通缉令全球追缉。
据报道,涉嫌骗取亿计公款的林姓兄弟,兄长林龙现年48岁、弟弟林少华现年41岁,两人于1979年从汕头到港定居。
高息诱骗伪造合约借贷2.5亿
据悉,内地司法部门发现,林氏兄弟涉嫌自86年开始,先后在辽宁省鞍山市诈骗9750万元人民币,令鞍山市轧钢厂破产倒闭,导致逾千名国企工人因此失业。
消息指出,林氏兄弟在骗取到这笔近亿元款项后,91年与深圳物资集团公司(简称“深圳物资”)洽谈合作建设汕头松山电厂,两人声称只要深圳物资投资500万美元,便可享每年21%的高额利息,林龙更承诺将自己在松山电厂的全部资产作抵押。
深圳物资答应合作后,兄弟再以建设松山二期电厂为名,将电厂抵押予另一家公司借贷3000万人民币,并不断讹称要合作经营、信用证融资,先后利用60份虚假合约,向深圳物资借贷共2亿5600万人民币.1996年松山电厂被揭发重复抵押,资不抵债。当日向林氏兄弟批出借贷的深圳物资原总经理陈土寿和原董事长欧炳进,同被控“合同失职罪“,陈土寿被判刑3年,缓刑5年;欧炳进被判刑2年,缓刑3年。
1998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接获涉及林少华的举报,调查后发现有人自90年代初,利用与当地公安部门属下一家企业以及与国营成都纺织品公司的合作,同样以藉词合资骗取借贷的手法,6年间已骗得2亿多元人民币。
林少华又涉嫌伪造文件,将在四川有份投资的“中外合资成都友谊商店有限公司”物业非法抵押予银行,借贷8700万元,然后透过开设夜总会,将这笔贷款汇到香港。
深圳市公安局于97年5月已将林少华扣押,98年11月3日宣布正式逮捕,深圳检察院依诈骗罪公诉林少华。据悉,林龙于96年7月从香港潜逃加拿大,公安部已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全球通缉令,深圳公安局亦在99年悬红3万元通缉林龙,至今仍然生效。(编辑大耳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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