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八日电(记者朱大强)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到目前为止,中国已有四百一十二家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通过资格认定。
今天,公安部公布上海、江苏、湖南、福建、广西、辽宁、吉林、河北、陕西、甘肃、贵州、新疆等十二个省、区、市的一百九十三家中介机构完成了因私出入境中介资格认定工作。此前,山东等九省、市于今年一月初完成了对二百一十九家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资 格认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布。
随着中国改革的深入、开放的扩大,公民因私出入境人数逐年增加,需要有专门的中介机构为其提供办理出入境相关手续服务。去年六月,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了《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按照这一《办法》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从事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资格的机构,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有熟悉中国和相关国家出入境管理和其他专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工作人员,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办法》规定,经过资格认定的中介机构,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为公民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和其他非公务活动提供信息介绍、法律、咨询、沟通联系、境外安排、签证申办及相关的服务。
目前,其它省市也正在抓紧进行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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