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郄建荣 陈虹伟 孙继斌 本报实习生陈捷
编者按
大学生刘海洋硫酸泼熊事件发生已有数天了,引起了空前的社会反响。愤怒之余,事件应引起人们进一步的思考。
动物园内投喂动物现象屡禁不止,对动物造成这样那样伤害的情况亦屡有发生,只不过此次的硫酸泼熊是各种伤害事件中极端的一例。也许区别在于“好心”和“恶意”,但刘海洋的行为岂不正是在人们习以为常的“投喂”动物的外表下实施的吗?如果没有这样的“便利”,也许刘海洋的恶行就不会发生。人们真要好好想想该如何爱护动物,约束自己的行为。
同时,如何适用法律认定刘海洋的行为是一件很棘手的事,我国刑法实行罪刑法定原则,而关于伤害动物如何定罪在刑法中尚是一个空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伤害人工驯养的动物亦无明确处罚规定。
刘海洋到底应得到什么样的法律惩处相信司法机关会作出公正的裁决,但这起事件提醒我们,尽快完善有关法律,使虐待、残害动物的行为得到应有制裁,使我国的野生动物(包括人工驯养野生动物)资源得到强有力的保护是当务之急。
如何适用法律遭遇难题
人们在谴责这名大学生道德品德欠缺的同时,也对他法律意识的淡薄深表遗憾。然而,刘海洋却自称学过刑法,他“只知道猎杀野生动物违法,但用试剂烧动物园的动物是不是违法就不清楚了”。
对刘海洋的行为如何定性,依据什么法律对其进行处罚,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思考。今天,记者采访了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
阮教授告诉记者,在我国刑法中只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法第341条是这样规定的:“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而黑熊、马熊是否列在我国重点保护的动物名目中,且圈养的动物并非野生状态,因而阮教授认为,刘海洋的行为难以适用刑法的这一规定。
但阮教授同时认为,在我国刑法中还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公私财物不仅包括没有生命的财产,也包括活着的动物。针对动物园里的动物而言,它们被饲养、被游人观赏,具有经济价值,就应该属于国家的财产。因而阮教授认为,如果对刘海洋的伤熊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似应适用刑法的这款规定。
著名刑法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认为,刘海洋的行为是伤害、虐待动物的行为,但谈不上杀害,刑法上的伤害、虐待都是针对人的,而非动物。按照罪行法定原则,这里确实存在法律空白。
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玉胜认为,无论是刑法还是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司法解释都没有对这种行为做出规定,但刘海洋仍然触犯了刑法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因为对动物园和国家来说,被伤害的熊是宝贵的财富,是一种特殊的“物”,因此应定为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还有一些支持此观点的人认为,动物园里人工繁殖的黑熊,在法律性质上已不属于野生动物,而应视为国家财产。国家培育一只黑熊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应属于“财物”的损坏。
动物到底能不能算是“财物”,也有学者持相反意见,认为这里的“财物”是不包括动物在内的。
刘海洋到底触犯了什么法律,应该如何制裁,还要等待司法部门作出处理。但我们也该看到我国在保护动物,无论是野生动物还是驯养动物方面的立法还很不完善,尤其是针对伤害、虐待动物的行为没有作出规定。国外的“反动物虐待法”就很值得我们借鉴。
应增加惩治残害驯养动物条款
就刘海洋伤害黑熊事件,国家林业局保护司野生动植物管理处处长王维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尽快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严惩虐待、残害野生动物(包括人工驯养野生动物)的法律条款,以使那些严重残害、虐待动物的人及行为受到法律制裁。
王维胜说,刘海洋事件说明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还应加强,以使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能意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学会与动物和谐相处,这既是净化人们心灵的需要,更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需要。
王维胜说,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杀害野生动物行为是违法行为,但对人工驯养条件下伤害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行为却没有惩处规定。为防止今后类似情况的发生,必须对现行的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修改,增加有关条款,使所有残害野生动物的行为都能受到法律的制裁。他说,目前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已进入了调研阶段。他表示国家林业局将加快这一工作,争取早日完成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由于刘海洋的行为已构成了对黑熊驯养繁殖者权益的损害,王维胜建议,司法机关应考虑参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刘海洋的行为做出处理。
高学历不等于高素质
刘海洋作为名牌大学的一名学生,平日在学校表现良好,学习也很不错。他性格内向,没有什么朋友,尤其喜爱生物和化学。生活闭塞的他除了看书外没有什么别的业余爱好。他出事后,学校的老师同学都很吃惊,也表示惋惜,谁都没想到他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正因为这件事发生在高等学府,发生在天之骄子的大学生身上,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才会如此之大,不由得使人们反思高等教育存在的弊端。北京某高校一位从事学生工作的教师认为,我们的学生从小学到大学凭的都是一纸试卷,书本知识固然很丰富,但起码的法律知识和生活常识则知之甚少。虽然素质教育、特别是道德素质教育早已提上日程,但有些高校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忽视了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高学历并不代表高素质,一个真正的人才首先应该具有健全的人格,是个心理健康的人,但遗憾的是我们的一些高校做的还远远不够。一位网友说的好:“没有一个好的教育体制,没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空间,我们的学生只能作出这样不可理喻的幼稚行为。”
可怜的动物无法说出它们的痛苦,但人们决不会因此而放任这种事情的发生,刘海洋势必将为他自己愚蠢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人们也该从中深刻反省,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从而使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和谐起来,使无辜的动物朋友们和人类一样接受阳光和雨露。
学会真正爱护动物
记者在动物园采访时,动物园工作人员的电话平均每两分钟响一次,都是一些热心的群众打来的电话,表示对这起事件的愤慨,希望能够给熊捐款。有的群众说:“每次到动物园都要去熊山看看它们转圈儿、作揖的憨憨的样子,这个学生怎么就下得了手呢!”很多群众都觉得刘海洋交代的动机根本站不住脚,就算要试验熊的嗅觉也应该让熊自己判断喝不喝,而不是把硫酸直接泼向熊,对于刘海洋这种恶劣的行为应给予最严厉的惩罚。
记者走在动物园内,看到路边有很多指示牌,上面写着“给动物一个安全成长的家”、“看看大自然的朋友,我们不再孤寂”等温馨的提示语。然而我们仍然看到有游人公然违反了动物园禁止投喂动物的规定,将手中的食物抛向栏内。当问及他们是否知道有熊被泼硫酸,是否知道不该投喂动物的时候,有的游人竟说:“我乐意。我又没泼硫酸,我花钱给它们买吃的,它们该感谢我才对呢!”听了这话,真令人哭笑不得。
据动物园工作人员介绍说,私自投喂动物一直是令人头痛的问题,有的人把自己咬过的食物喂给动物,造成人畜交叉传染疾病,许多动物都因此消化不良。据动物园治安联防队队长侯建国说,他们对这种情况没有法定的处罚权,最多就是进行耐心的劝阻,对不听劝说伤害动物的游客进行控制,最后送交派出所依法处理。看来什么叫真正的关心动物,很多人还是不太清楚的。不是口头说两句,捐些钱就能行的,而是要从自身的行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不要只顾自己高兴,不要等到事件发生了才想起该爱护我们的动物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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