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报报道了对硫酸伤熊肇事者刘海洋的母亲李女士的专访后,在读者中引发了广泛关注。从昨天报纸面世到今天上午,本报接到相关读者热线电话近百个。人们的观点大致分为两类,且针锋相对。
-社会上不需要这种人
读者王女士表示,刘海洋的行为太残忍,不应受到同情,必须重判,以儆效尤。张先生说,动物和人一样都只有一次生命,是平等的。刘海洋应受到法律严惩。一位姓张的女士说,刘海洋的母亲教育太失败了,刘的性格很可怕,这种大学生不能培养,社会上不需要这种人。
一位先生说,刘海洋的成长过程值得同情。但这不能使刘海洋逃脱法律责任。刘是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应该判刑并被开除学籍。对他的处理要坚持法律的公正性,高等人才也不能受到法律的特殊照顾。
-给刘海洋一条出路
身为大学生的孙小姐说,刘的做法可恨,他要为此负责。但“治病救人”是最主要的,如果刘被开除,就会断送他一生。可以用别的办法来教育他,挽救他。他以后的路还很长。
一读者认为刘已经是个不幸的人了,没有父爱,没有朋友,没有自己的选择。对悲剧的发生,刘母的教育负有一定的责任。错已铸成,只看能不能弥补了,就如上次悉尼森林失火一样,让纵火者去做义工,去看看被他们烧掉的房子和烧伤的动物,比“要杀要打”好多了。
读者秦小姐说,事情发展到现在,人们应该更多地去反思而不是谩骂,对这场悲剧本身的反思,对如何避免类似悲剧重演的反思。刘海洋高智低能是他家庭教育失败的结果,单亲家庭的家长,总想以孩子的成功弥补婚姻失败造成的失落,孩子因此要承受家长更高的甚至是不切实际的期望。
有读者表示,培养一名大学生,远比动物要重要,解决大学生的性格缺憾,重要的是用人性的方式,去挽救他、呼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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