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8日电(记者钱春弦) 记者今天从中国保监会了解到,“4.15”空难发生以后,有关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方面的损失调查及理赔工作已在进行之中。
中国保监会和各保险公司在空难后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保监会主席马永伟立即责成有关保险公司提出理赔处理方案、妥善做好理赔工作。各有关保险公司随即成立理赔工作小组,制定理赔方案及后续服务措施。
人身保险方面,得知空难消息后,各寿险公司立即着手收集、核对遇难人员名单和投保信息,同时准备了400万元理赔备用金。据最新调查结果,CA129航班155名乘客中,有122名是在韩国预定的往返机票,只有23人在中国境内购买机票,其中在北京购票的21位乘客(含4位外籍乘客)均未购买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吉林省延吉市购票的2位乘客是否购买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情况正在抓紧确认之中。
另据了解,在空难中遇难的一名国航乘务员,曾于1998年在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重大疾病还本保险(含身故保险责任),新华人寿已于16日下午将理赔金送到遇难者家属手中。
15日上午10:40空难发生后,承保国航飞机险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1:00启动空难处理紧急程序,并指派专人于当日下午随民航总局事故处理工作组飞赴釜山事故现场。据悉,客机机身险保险金额为2161万美元,现已确认全损,人保公司将承担302.54万美元赔偿责任。16日,人保公司已向国航支付200万美元预付赔款。接受分保的中国再保险公司将承担432.2万美元赔偿责任。人保公司还承保了乘客责任险和飞机第三者责任险,由于空难事故原因尚未查明,责任险赔偿金额尚不能最后确定。
与罹难人员有关的其他保险,各保险公司正在加紧调查、核实之中。目前,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已确认一名国航机组人员在该公司投保了住房贷款保险,太保北京分公司已于17日向罹难者家属支付了16.4万保险金,用于还清其购房贷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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