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5月8日下午主持召开国务院第58次常务扩大会议。他强调,当前交通、生产安全形势相当严峻,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都要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高度重视和集中精力抓安全生产,坚决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河北白沟苯中毒事件受害者病入膏肓的吕继香 京华时报3月15日
4月15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一架波音767客机在韩国釜山机场附近坠毁。机上有飞行员3人,乘务员8人,旅客155人。
5月7日21时24分,中国民航北方航空公司的一架客机在大连海域失事,机上共有乘客103人,机组人员9人。
西省运城富源煤矿非法私自开工生产,近日发生透水瓦斯事故。 事故发生后,矿长隐瞒事故情况,迟迟不予上报。据悉,事故发生时有23名工人在井下工作,两名工人逃生,其他人仍在井下,生死不明。 图为抢险人员准备安装新的排风机。新华社记者 安小虎 摄
新华网北京5月21日电(记者张旭 东张严平)国内重大安全事故接二连三地发生,常给人以“祸不单行”之感。
河北白沟农民工苯中毒事件今年春节爆发;进入4月以来,“4·15”和“5·7”两起严重空难事故又相继发生,夺走230多名旅客的宝贵生命;在国家三令五申关闭小煤矿之后,山西运城非法煤矿日前又发生透水事故,20名困在井下的矿工生还无望……
举国关注安全生产形势,人们似乎又难以解释安全事故频发的现象。
“海恩法则”:事故背后有征兆,征兆背后有苗头
最近空难事故发生后,几乎所有航空业内人士都提到一个关于飞行安全的“海恩法则”。这个法则简单地说就是:一起重大的飞行安全事故背后有29起事故征兆,每个征兆背后还会有300起事故苗头。
按照“海恩法则”分析,不难发现我们在对待事故问题上的一个失误:只重视对事故本身进行总结,甚至会“大轰大嗡”式地开展一些大检查,而忽视或不那么重视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那些未被发现的征兆和苗头,就成为下一次重大事故的隐患。如此一来,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呈现出连锁反应。
以屡禁不止的非法小煤矿事故为例:国家虽早已明令禁止关闭非法小煤矿,但由于利益的驱动和当地管理部门的麻痹纵容,却屡屡死灰复燃。像山西运城发生的这起煤矿透水事故,就是一起典型的案例。据统计,进入2002年以来,一些地区连续发生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一季度共发生各类事故556起,死亡994人,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57.9%和13%,其中相当部分是在无证非法小煤矿发生的。
空难也好、透水事故也罢,在毫不相关的事故背后,都遵循着相同的规则,剔除其中少数确由“天灾”的因素之外,实际大多可归因为“人祸”。一本中国民航总局在2001年编发的机务人员实用读本,书名就叫《人为因素》。书中写道:“历史已经证明,在所发生的事故和事故征候案例中,人为因素约占80%以上。”
不注重预防和控制事故苗头所带来的后果就是一再付出血的代价。统计表明,安全事故目前已成为我国职工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权威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2001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恶性事故15起,平均每个月就有一起多特大恶性事故打破人们生活的平静;在前11个月中,全国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94万多起,同比上升26.5%。按照“海恩法则”的道理,如果加强管理,提高认识,应该说减少此类悲剧的发生是完全可能的。
落实不力:相关部门难辞其咎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麻痹纵容必出恶果。近期一系列恶性事件的发生,使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受到了极大的危害,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蒙受重大损失。
4月15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一架波音767客机在韩国釜山机场附近坠毁。机上有飞行员3人,乘务员8人,旅客155人。这里值得提醒的是,近年来发生的种种恶性安全事故,也都曾引起过中央的高度关注,有些还专门开展特别行动予以彻查。但有些地方并没有真正认识到问题的重要性,事过境迁,又束之高阁;风头一过,沉渣再度泛起。
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工作落实不下去,管理严不起来。一些地方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没有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没有实实在在地抓到底,只停留在一般性的工作布置上。
从现有的法规、制度以及相关措施来看,只要是真的落实了,很多事故完全可以避免。多年来,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下发了一系列的文件,但这些措施具体到某个部门或某个地方,在落实上就存有很大的差距: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要求不严,管理不严,对违规现象熟视无睹,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对事故责任的追究查处不严厉、不彻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此一来,安全生产检查在落实这个关键的环节上,便形成一个“真空”地带。
比如,目前发生事故的山西运城富源煤矿,这本是个非法私开的基建矿,早应在关闭之列,但它却躲过了去年底山西煤矿安全大检查,使21条无辜生命遇难。而在当地,这个煤矿居然因部门推诿还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管理不严,尚常常酿出祸端,而富源煤矿还存在管理上的“真空”,悲剧又怎能不上演?!
因此,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固然需要立法的完备,但更有赖于执法的严格。对于那些利欲熏心、草菅人命的不法用人单位,从审批到平时劳动检查,必须严格执法,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查处。党的各级干部都应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努力落实实践,而不是当作挂在嘴边的幌子。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应该是各级政府时刻挂在心口尖上的头等大事。
安全第一:绝不能存有任何侥幸心理
国务院最近两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多次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曾一度得到遏制。但今年4月以来,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又卷土重来,特大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6.3%和33%。
对当前事故频发现象有所抬头的趋势,我们要保持足够的警惕。深究当前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除了客观因素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挑战外,说到底是思想认识上有差距,重生产、轻安全,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到第一的位置。更有甚者,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着十分严重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对发生事故的源头和苗头麻痹纵容,放任不管。
像河北白沟农民工苯中毒、山西运城煤矿透水事故等类似事件的发生,就是某些管理部门长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所纵容出的恶果。最近,国内一网站以“特大安全事故为何防不胜防”为题在网民中展开调查,在2.6万张有效票中,有66.5%的网民认为原因在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孽”。
针对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要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真正警醒起来,集中力量抓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各行各业,都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绝不能存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能有丝毫松懈麻痹思想。
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日前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必须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带头严起来,带头抓落实,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对于特大安全事故要厉行责任追究,该是哪一级领导负责的,就要追究那一级领导的责任,做到有责必究,有罪必罚。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级领导一定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中之重的工作,集中精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采取强硬措施,强化监督,严格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上升的势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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