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昨日(6.19),记者从东莞市物价局获悉,7月1日起,市内各类公园、博物馆、自然风景区、旅游风景名胜区等游览参观点门票将规范管理,分为收费和免费两种,提倡逐步实行免费开放。所有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应实行明码标价,门票价格应印制在票面的显著位置,不得用加盖印章形式在票面上标示价格;普通门票、特殊参观点门票、临时展览门票及联票必须一并公示,由游客自愿选择,联票价格应低于各种门票价格的总和。
据了解,按规定,各游览参观点的门票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管理形式,不得分割游览参观点实行园中园收费。物价部门还规定,市人民公园、旗峰公园、榴花塔公园、绿色世界、可园、林则徐公园、沙角炮台、威远炮台、海战博物馆等,对具备以下条件的人群实行免门票优惠:具有东莞常住户口(含荣誉市民)、65岁以上、持有老龄委制发的《东莞市敬老优待证》的老年人;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持职工退休证,且男性60岁、女性55岁以上的离退休人员;持有《东莞市农(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证》的老年人。此外,其他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凭相关证件均实行半票优惠。
在春节、五一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涨价,需要临时调整门票的,须提前25个工作日向市物价局申报,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门票新规定六项精神
●重要参观点门票调整要开听证会
●不得分割景点实行园中园收费
●联票价格应低于各种门票价格总和
●老年优待按规定执行
●节假日不能擅自调价
●加盖印章示价门票无效
作者:记者 筑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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