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1日电(人民日报记者 胡果 新华社记者 王雷鸣 翟伟)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公然践踏国际准则攻击鑫诺卫星,国际社会对此深感震惊,纷纷予以谴责。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管理局官员罗杰·史密斯指出,“不管出于什么动机,利用何种技术手段,都不能干扰卫星通信和电视信号。”美国联邦电讯委员会法律专家强调,“攻击卫星的行为在美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会受到判刑等惩处。”澳大利亚环球电视通讯公司电视传播中心经理理查德·多尔表示,“国际上任何国家都应对这种行为进行严惩”。
然而,境外“法轮功”组织却公然声称,“这是为维护正义而采取的和平正义之举”,“是对国际公约的维护”。
“法轮功”的论调为什么与国际社会的共识大相径庭?这不足为奇,正是“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决定的。在“法轮功”的“宇宙大法”里,“常人”的平安、快乐就是“自私”和“邪恶”,人类社会对秩序的维护就要遭到“报应”,杀人害命就是“慈悲度人”,破坏公德、践踏法律就是“弘扬大法”……按照“法轮功”荒唐透顶的逻辑思路,来看看“法轮功”邪教无视法律、危害社会的种种罪行,我们不难发现,攻击鑫诺卫星事件正是“法轮功”邪恶本质驱使下犯罪活动步步升级的必然结果。
1996年6月,光明日报发表文章,批评“法轮功”。李洪志煽动大批“法轮功”练习者骚扰报社,恐吓工作人员。
1998年5月,北京电视台报道了一博士生因练“法轮功”走火入魔导致瘫痪的事例,“法轮功”立即组织了1000多名练习者连续数日围攻。在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之前,像这样围攻新闻媒体和政府机关的事件就有300多起。
2001年1月,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分子窦振洋、王洪军两次将特制的障碍物设置在铁道上,企图颠覆列车,阴谋制造事端,扩大影响。
2001年11月,境外“法轮功”组织在不断煽动国内“法轮功”痴迷者到天安门广场非法宣扬邪教的同时,组织35名外籍“法轮功”人员到天安门广场非法聚集闹事。
近一段时期以来,“法轮功”邪教频频利用科技手段,骚扰人民群众正常生活,扰乱社会秩序,侵害公众利益。他们或建立互联网站散布歪理邪说,或利用电话传播谣言,或借助电子信箱散发反动邮件,或群发手机短信息蛊惑人心,或在公共场所利用“小喇叭”等定时播放器播放李洪志“经文”。
现在“法轮功”的生存空间日益缩小,活动能量不断衰减。穷途末路的“法轮功”邪教组织定会垂死挣扎,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更加变本加厉,步步升级。
今年1月,正当人们阖家团圆、欢度新年的时候,重庆“法轮功”邪教组织切开重庆有线电视传输电缆,非法接入“法轮功”谎话连篇的电视信号。
今年3月5日,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邪教组织在千家万户收看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的电视新闻之际,剪断有线电视传输线路,非法插播“法轮功”电视信号。
今年6月23日至30日,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发射非法信号,攻击鑫诺卫星,破坏国际准则和公共规则,公然挑战人类社会文明,侵害公众利益。
多么冠冕堂皇的藉口都无法抹煞铁的事实,多么温柔的面纱都遮挡不住狰狞的嘴脸:“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决定了从它滋生的那一刻起,就始终与这些侵犯公众利益、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相伴为伍。在“法轮功”劣迹斑斑的罪恶道路上,触犯法律,违背公德,挑衅规则,对抗社会,是醒目的路标。
不容忽视的是,这一系列不断升级的违法犯罪活动,都是李洪志歪理邪说毒汁浇灌出的罪恶之果。李洪志大肆散布谬论,对“法轮功”练习者实行残酷的精神控制: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抛出“经文”,煽动“法轮功”练习者放下“世间情”,“放下生死就是神”,“勇敢地走出来证实大法”;在其最近炮制的《北美巡回讲法》中,李洪志更是赤裸裸地怂恿痴迷者,要在全世界清除控制人思想的“邪恶”因素。正如参与破坏吉林省长春市有线电视电缆的“法轮功”分子梁振兴供认,他们进行破坏活动的具体技术、操作方法,都是直接从“明慧网”上学到的。
“法轮功”邪教组织不断升级的犯罪活动,使全世界人民愈发认清了“法轮功”“真善忍”外衣下的丑恶面目。对“法轮功”来说,只有它宣扬邪教、传播歪理邪说的自由,只有它残害生命、危害社会、实施犯罪的自由,只有它撒谎造谣攻击中国的自由,却没有别人拒绝接受的自由,没有别人陈述事实的自由,没有别人维护公德和合法生存的自由,这纯粹是强盗逻辑。
无视法律,侵害公众利益,是世界上一切邪教的共同特征。这次攻击卫星事件,再次说明了“法轮功”邪教组织不仅是祸害中国人民的毒瘤,更是人类社会与现代文明的公敌。邪教本质决定了“法轮功”必然走向灭绝的命运,但垂死挣扎的“法轮功”还可能实施更加极端的犯罪活动,危害人类,以延缓其走向灭亡的过程。“法轮功”攻击鑫诺卫星事件给我们再一次敲响了警钟,邪恶不除,世无宁日。全世界应携起手来,坚决遏制“法轮功”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升级的势头,彻底铲除邪教“法轮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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