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东洲) 从今年12月起,省会城管队伍中将不再有临时借用人员,同时城管队伍中也不会再存在下达罚款指标、利用执法搞创收等现象。因为从即日起,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将根据省委转变作风办公室的通知精神,对全市城管监察队伍进行彻底的清理整顿,这是记者10月14日从石家庄市转变城管执法作风动员大会上获悉的。
在这次会议上,有关部门通报了关于裕华区、桥西区和栾城县三起城管人员粗暴执法违 纪问题的处理意见(分别见本报6月14日头版《醉城管大闹理发店》、8月14日A4版《城管执法车拖着孕妇跑》、5月18日头版《城管队员搅乱展销会》):裕华区纪委给予该区城管大队二中队队长杜某行政警告处分;栾城县纪委给予该县城管中队队长孟某党内警告处分,副队长苏某行政警告处分;责令桥西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赵某、城管科干部陈瑞彩作出深刻检查。对在三起案件中涉及的城管临时工赵某等5人予以辞退。
据了解,目前石家庄市城管队伍中共有临时工、协管员574名,占整个城管执法队伍的50%以上。由于在此前的工作中缺乏有效的教育和完善的监督,部分城管人员尤其是临时借用人员工作标准较低,不能严格要求自己,经常出现一些简单执法、粗暴执法问题,甚至出现违规执法现象。
为此,石家庄市城管局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队伍管理的意见: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清理整顿,10月底前将在编人员和临时借用人员分别登记造册,正式人员录入督察档案。同时,根据工作量大小,市城市管理局将重新核定各区协管人员编制,并统一组织考核,择优录用,对考核合格的,办理统一的协管员工作证;对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谁雇用、谁负责的原则,在11月底前完成各种无证临时借用人员的清退;二是规范执法程序,将在10月底前起草出台全市统一的城管执法规范性文明用语和文明执法程序,自11月起必须施行;三是认真清理乱收费、乱罚款,严禁采用各种名目和理由继续进行变相收费,对存在下达罚款指标、利用执法搞创收、以费养人等问题,要立即纠正,否则将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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